荆门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贯彻落实措施

(通讯员 韩眺) 3月13日,荆门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部署要求,专题研究2017年市检察院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顾仕超主持。

会议讨论了《关于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方案》,各党组成员结合实际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方案指出,各院党组要高度重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将其作为今年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检察长要亲自抓。

会议认为,全市检察机关做好该项工作要从五方面着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汇报,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并成立专班,加强领导;二是明确目标任务,要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和预防生态环境领域的职务犯罪,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刑事诉讼监督,加强生态环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结合办案探索开展生态修复补偿工作,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三是重视宣传,要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多种形式的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四是加大办案力度,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加强协作,健全机制;五是加强督促引导,要实行统计数据和典型案例月报制度,专项工作统计表及典型案例实行“双报制”,加强工作指导、协调配合和信息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