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停车场分布图 李柬制图
很多驾车出行的市民发现,现在荆门市城区的停车场越来越多,有的收费,有的不收费;收费的停车场中,每个停车场收费的价格也不同,每小时收费有5元的,有3元的,也有2元的。为什么停车场收费标准差异这么大?这样收费合法合规吗?连日来,记者进行了走访。
经营性停车场分几类?
两类:政府定价停车场和自主定价停车场
记者咨询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得知,经营性停车场分为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和政府定价范围以外的停车场(也就是俗称的经营者自主定价停车场)。
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性停车场收费标准必须按照政府定价实行,而经营者自主定价的经营性停车场收费标准,则可在合乎规定的情况下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城区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有几个?
两个:漳河游客中心停车场和一医南院停车场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自2017年2月1日起,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有5类,即:机场、码头、车站,政府定价管理的旅游景区(点),公交枢纽站、轨道交通换乘站等规划配套建设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停车场;公立医疗机构、公办学校、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宫、青少年宫、公园等公益机构规划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经市(州)人民政府同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依法划定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目前,经过市物价局核定标准的停车场有漳河旅游公司游客中心停车场和市一医南院停车场。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自2016年9月8日起,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停车场停车服务实行计时收费。中小型车辆进入医院停车场2小时内免收停车服务费。就医车辆和非就医车辆执行不同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为:非就医车辆:中小型车辆停车2小时内免费,超过2小时不足3小时收费4元,以后每增加一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一次停车24小时内的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超过24小时的按以上标准计时收费。就医车辆:中小型车辆停车2小时内免费,凭当日就诊单据,超过2小时不足3小时收费2元,以后每增加一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一次停车24小时内的最高收费不超过10元,超过24小时的按以上标准计时收费。住院患者停放车辆,凭个人有效证件和医院有效凭证等免收停车服务费。军车、警车等执行公务的车辆,消防车、抢险救灾车、市政工程车、救护车等执行任务和投放邮件的邮政、快递等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实行长期租车位的及其他特殊情况停车服务收费(包括大型车辆驶入停放和服务收费),由承租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漳河旅游公司游客中心停车场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函》,该停车场实行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摩托车:每泊位1元/小时, 每日每车累计最高收费3元; 中小型车:每泊位2元/小时,每日每车累计最高收费9元; 大型车:每泊位3元/小时,每日每车累计最高收费11元。
城区实行自主定价的停车场有10多家
据不完全了解,荆门市中心城区有10多家实行自主定价的经营性停车场,如工贸家电门前停车场、市客运中心门口停车场、白云广场地下停车场、金城地下停车场、月新商业广场地下停车场、东桥停车场、龙泉中学体育场停车场、海慧地下停车场、荆门宾馆停车场、市群众文化中心停车场、华铭广场停车场、白云楼门前停车场、金地广场停车场等。这些停车场收费价格不等,有的纯粹按停车时间累计计算,有的除按停车时间计算外还有全天封顶价格,有的停车场实行全天包干价,有的停车场还执行包月、半年或包年价格。
记者还发现,部分停车场除了执行规定的免费停车规定外,还自主制订了免费停车的措施。有的停车场规定,凡是在停车场指定的场所消费的客人,可凭当日消费小票享受一定时间内免费停车服务。工贸家电门口停车场《停车须知》中说明,凡在本商场或商户消费的客人,从车辆进场计时开始,停车在2小时以内的,可凭当日消费小票享受免费停车,停车超过2小时以上的,消费小票无效,将按进场停车之时计算收费。白云广场停车场《温馨提示》中说明,超市消费金额满38元,其他商户消费金额不限,可免费停车4小时。月新停车场收费标准中,“优惠政策”一栏说明,携带停车卡和当天消费单据参与商场兑换停车券活动,每车最高限免2小时。
荆门市物价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解释,政府定价范围以外的经营性停车场实行停车收费只要符合新规的要求即可,至于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可由经营者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自主制订。
采访中,多位市民向记者反映,以前停车,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间为15分钟,现在可免费停车30分钟。以前那些停车场执行的停车时间超过15分钟需要收费的做法是否合法?记者咨询了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得知,以前执行的文件规定中,的确规定了停车时间不超过15分钟,可免收停车服务费。但是根据今年2月1日起实施的《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无论是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性停车场,还是政府定价范围外的经营性停车场,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的车辆(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但不能缩短免费时间),可免收停车服务费。
《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明文规定,政府定价范围以外的停车场所,由经营者按照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制订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进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建、内设停车场办理事务的车辆;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的车辆(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但不能缩短免费时间);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在规定的免费时段和场所停放的车辆。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者要在停车场所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内容,包括: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方便群众监督。
提醒停车场
自主定价收费要明码标价
荆门市物价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新规定既然已经出台,相关经营性停车场就应该按照新规执行。物价部门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依法对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明码标价、不执行免费规定和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发现停车场违法、违规收费的行为及时拨打12358举报。一旦接到举报,物价部门工作人员将深入调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查处。
来源:荆门晚报 记者 刘璐 通讯员 林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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