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了2016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这些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例,披露了各类侵权行为,以案说法,以此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案例一:南京国通特大网络传销案
南京国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24日开始利用自建的网站作为会员管理系统采取注册制发展会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以认购该公司客户端软件或开设资费套餐的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同时以双轨制的形式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的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其行为违反《禁止传销条例》规定,构成组织策划传销行为。
京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专案组历时半年,赴武汉、重庆、南京、江苏等地,认定参与传销人员总数为39万人,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没5681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我省目前查处的涉案金额最大的网络传销案件。
案例二:数以万计的品牌汽配原是山寨版
2016 年4月,钟祥市公安局接到举报,宜昌市出现的假冒“欧亚”“博世”“杰克塞尔”等喷油嘴、校油泵主要从钟祥进货。根据此线索,对刘某、姚某经营部突查,查获大量假冒喷油嘴。经侦查,向刘、姚提供假冒商品的河南豆某、其妻闫某、其子豆某某被抓捕,在其窝点起获大批假冒喷油嘴等配件。经审讯,豆某等在多地购进假冒“欧亚”“博世”“杰克塞尔”喷油嘴等,销售总值达800余万元,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目前已被移送起诉。
案例三:某品牌拖延交付定制商品引发群体投诉
2016年2月,李某等15名消费者联名向漳河新区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称向某品牌定制家具交纳5000元定金或数万元货款后,对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商品,最长拖延时间超过半年,影响了各自的装修进度。漳河新区消费者委员会调查后认定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该经销商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组织双方多轮调解,达成如下协议:一、全部取消还未提交厂方的衣柜订单,由经销商全额退款;二、对已提交厂方订单却到期未能交货的定制衣柜,半月内安装完工;三、凡是超出合同期限订单,均由经销商按所签合同赔偿违约金。协议达成后,厂方先行向投诉人支付了违约金。
案例四:淘宝卖家失联跑了和尚跑不了庙
荆门城区向先生在淘宝网上一家名为“CRN中国”的网店支付30700元充值款后,网店失联。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受理该投诉,致函淘宝总部,指出该网店已经淘宝实名认证,离场失联造成消费者难以维权,淘宝应承担责任,直接向投诉人先行赔付,否则将升级制裁措施。此函发出一周,卖家从淘宝网现身,向投诉人退回30700元。
案例五:陈女士超市购物遭强行搜包受辱
陈女士在中天街一超市买一袋饼干,付款后放进提包。超市出口验票人员怀疑她拿了商品未付款,阻止其离开,并叫来多名同事,将她带至经理值班室,并强行将陈女士提包夺过检查,结果除已验货付费的饼干外,没有发现其他商品。扭夺中,陈女士手部受伤。经荆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宝分局调解,超市向陈女士支付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1000元。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就此发布消费提示: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及其携带物品、侵犯人身自由的行为,消费者可依法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案例六:三包期内6次没修好的变速器过了三包期就该车主自费修吗?
王某购买一辆2.5L排量家用汽车,不久变速器有异响,行驶中还出现过变速器油温过高,导致熄火。汽车销售公司维修6次,仍未解除故障。三包期后,公司称不再承担责任。荆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调取维修记录并进行相关检测,认定王某反映情况属实。但汽车销售公司认为已多次维修,还免费更换变速器,三包期后无能为力,王某应自费再换变速器。质监人员随后联系厂商,厂商不承认产品质量有问题,系王某操作不当引起故障,拒绝担责。经质监人员交涉,厂方最终承认变速器存在设计缺陷。
经调解,厂方为该车更换了变速箱总成。
案例七:华侨大厦的不合格电梯该谁买单?
荆门城区华侨大厦所使用的电梯被检定不合格,经荆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调查,该电梯使用近20年,严重老化,危及100多家住户500余人的生命安全,应停止使用,随后采取强制封停措施。由于物业企业与业主没有签订相关协议,无维修基金,维修更换无法进行。荆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相关方达成“两步走”方案:一是由物业公司安排资金,维保单位迅速维修;二是由东宝区政府牵头,协调热电厂、物业公司、开发商筹措电梯更换资金。此方案获业主大会通过并实施。
案例八:26000多元的天价内衣真有治病功效?
罗女士经人介绍到荆门城区某美容院交了6800元做面部美容。接受服务中,美容院服务人员介绍她做免费的健康检查新体验,随后告知她的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如不保养可能诱发乳腺增生等疾病。在美容院工作人员推介下,罗女士在该店购买了3套内衣,计26000元。罗女士用此商品后,感到与普通内衣没有区别。经荆门市工商局东宝分局调查,该美容院不能提供这款内衣“具有治疗乳腺疾病功能”的证明材料,其行为涉嫌虚假宣传,要求其退还罗女士购买内衣款及美容卡内余额,并予以立案查处。
案例九:买新车讨要汽车合格证跑了14趟
市民李某2016年5月购买新车时车商承诺,三天内交付车辆合格证。但此后8个月他往这家汽车销售公司跑了14趟,不知打了多少电话,车辆合格证还是没拿到手,导致新车不能上牌上路。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接诉后与涉诉方通话,对方称自己远在外地,回来抓紧处理。市消委当即告知:今日就是你们最后的交证时间,限下午5时前交证,否则将采取制裁措施。当日下午5时,李某反馈:车商已将合格证送到他手中。这是自2015年8月以来,荆门消委为购车人索回的第122本车辆合格证,在全国率先解决车商拖欠合格证问题。
案例十:京山某餐馆使用回收火锅油
京山县餐馆老板熊某听人介绍,用客人吃剩的火锅底料再经提炼的“老油”,制作的火锅更鲜美,还可省不少原料钱。2015年11月,熊某让厨师杨某用漏勺过滤客人吃剩的火锅汤底,回收油汤,再经过高温熬制,形成“老油”,并与其他底料、红油一起,烹制火锅供客人食用。此案经京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移送京山县公安局处理。2016年6月,京山县公安局对熊某、杨某进行立案侦查。法院审理认为,熊某、杨某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一审判处熊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杨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来源: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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