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种植果树,违法!

近日,家住掇刀区白庙街道冯庙村的冯先生在荆门新闻网网络问政平台上反映,他家基本农田里种植的果树被城管拔光。“我想问问,基本农田里难道不允许种植果树吗?”冯先生说。

何为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是耕地的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

为什么城管不允许冯先生在自家基本农田里种植果树呢?本集团荆门新闻网记者将此事向白庙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反映,其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在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规划范围内开展整治违法建设和赶栽抢种专项行动的通告》(荆政发〔2012〕6号)规定,从该通告发布之日起,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项目建设规划范围内从事乱搭滥建、赶栽抢种、挖沙取土、开挖鱼塘、填占洼地水面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冯先生家中基本农田的范围属于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规划范围,因此是不允许栽种果树的。

除此之外,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并非都可以栽种果树。我国对土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 禁止土地承包方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同样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编辑点评】基本农田又被老百姓称为“吃饭田”“保命田”,保护基本农田是保障粮食安全的战略手段。现在,有些农民认为种粮食效益不好而想改种果树等收益高的经济作物,而不知这是违法的。杜绝这种行为,除了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外,还要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增加收入来源。

来源:荆门日报

责编:张凤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