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上午,市长张依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方案工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送审稿)》。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落实“生态立市”战略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加强规划、流域、区域和力量的统筹,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共同参与河流、湖泊、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做到群策群力、群防群治。要聚焦问题,精准施策,着力解决河流、湖泊、水库保护、监管和治理突出问题。要严格考核,强化督办,加大河流、湖泊、水库管理保护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涉河涉湖涉水库违法行为,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流、湖泊、水库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局办、农水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