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十项政策解读(四) 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四条措施

《荆门市促进招商引资推动创新发展十项政策清单(2017版)》解读(四)

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四条措施

今天继续为您解读《荆门市促进招商引资推动创新发展十项政策清单(2017版)》,来看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本次出台的四条金融政策着力点在于鼓励直接融资,支持并购重组。

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四条措施

一、明确给予产业基金支持。

这是本次政策的一大创新,对化工、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大健康、再生资源利用与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七大主导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项目给予产业基金支持;对固定资产投资在10亿元以上的招商项目可设立专门基金支持。

二、加大企业上市挂牌补助力度。

鼓励企业在主板上市(含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上市成功企业给予400万元补助。鼓励企业在“新三板”、四板挂牌,对在“新三板”、四板挂牌交易(融资成功)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30万元的补助。对在主板上市、“新三板”挂牌的,按企业与中介机构签署辅导协议、提交正式申请、获批上市(挂牌)三个阶段,分别兑现奖励资金的10%、40%、50%。

企业因上市(挂牌)改制和内部资产重组而产生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除外),在股份制改造工作全部完成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补助企业。

三、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发债

上市公司再融资且用于荆门的,2亿元以下奖励50万元,2亿元以上每增加1亿元,再奖励10万元,最高100万元。企业发行债券成功的,按每期债项规模给予5‰的贴息奖励,每期债项贴息奖励最高100万元。

四、支持企业并购重组及股权投资。

对重组我市上市公司,或者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并将上市公司迁入我市的本地重组方,一次性给予补助400万元。对收购本市企业、收购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在兼并重组完成后,对其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前3年给予100%奖励,后3年给予50%奖励。对兼并重组我市困难企业,按其重组当年承接被重组企业的银行实际贷款额,对重组方给予5%的贴息奖励,最高500万元。

在本市投资2个以上项目,且当年对本市企业投资总额超过5000万元的股权投资企业,按其当年对本市企业投资总额1%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200万元。对投资本市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项目超过1亿元的投资企业,当其投资项目发生破产清算或项目退出发生实际亏损时,按实际亏损额的10%给予风险资助,最高100万元。

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

责编:夏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