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十项政策解读(三) 关于降低企业成本的四条措施

《荆门市促进招商引资推动创新发展十项政策清单(2017版)》解读(三)

关于降低企业成本的四条措施 

今天,继续为您解读《荆门市促进招商引资推动创新发展十项政策清单(2017版)》。促进企业降低成本的政策,在去年降成本九条措施基础上,今年又新增四条降成本措施,主要特点是“三减一补”,注重实效。

关于降低企业成本的四条措施

一、涉中小微工业企业1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

二、2018年4月30日前,企业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由2%下调至1.5%。

三、用水报装费用100万元以下的按5%优惠,100万元以上的按3%优惠。

四、对企业新录用并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按照100-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其中优惠用水报装费和政府购买行政事业费在我市尚属首次。据初步测算,预计今年可以降低企业成本19.5亿元。

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

责编:夏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