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也有“高仿货”  亲,可以“包油”么?

3月2日上午,荆门市公安局龙山脊警务综合服务站民警在巡逻至白石坡大道时,发现路边一网吧门前人行道上出现了十余个停车位,并且道路石阶边上安装了两块三角形铁梯,方便车辆开上停车位。而该路段右转车道勘划有禁停线,不仅不得停车更不得在路面设置任何形式路障,三角形铁梯已将右转车道占去一小半,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经调查了解,原来该网吧位于主干道边,停车位较少,网吧业主为方便前来上网的顾客便私自在门前人行道上画了停车位,并焊装了两块三角铁梯。

民警当即对该业主进行了训诫,并告知按照交通法规和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城市道路和公共区域只有交管部门和城管部门有权勘划停车位,任何个人和单位无权私自勘划。

其私自设置的三角铁梯已经占压了右转车道,影响了车辆通行,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行为已涉嫌违法。

经过民警的法律宣讲,网吧业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马上拆除。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个人或单位私划停车泊位是违法行为,均会给予处罚。单位门口确需办理停车泊位,须按规定向辖区交警大队提出申请,由交警部门实地探访和调研,确定不妨碍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予以施划停车泊位,供公共停车使用。

来源:龙山脊警务站 陈程 黄睿杰

责编:刘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