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通行规定的通告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扩大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范围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6]444号)以及省交管局《关于召开扩大放皮卡车进城限制通行管理工作座谈会的通知》(鄂公交管[2017]41号)精神要求,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即日起,中心城区全区域、全天候皮卡车不受限制通行,但黄标车不得进入中心城区禁行范围。对皮卡车在城区通行不按规定装载货物、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特此通告。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2月24日
来源:湖北荆门交警
责编:夏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