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荣誉】荆门市检察院获评全省“检察工作考评先进单位”

(通讯员 王宇)近日,从湖北省检察院传来喜讯,荆门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2016年度工作考评综合排名中,以17项优秀、主要业务工作7项优秀、9项良好的优异成绩,被评为“检察工作考评先进单位”。

省检察院根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考核评价市州分院检察工作实施办法》和《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考核评价市州分院检察工作实施细则(2016年度)》,对各市州分院2016年度检察业务工作和综合工作两大类26项工作进行了考评。经过基础计分和司法规范化评价情况计分、计算单项工作总分和排名、评定等次、综合排名等步骤,省检察院党组决定,武汉、荆门等五个市州检察院为2016年度“检察工作考评先进单位”。

据悉,2016年,荆门市检察院紧紧围绕“补齐短板,夯实基础,竞进提质,争创一流”的奋斗目标,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荆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省检察院26项工作的考核评价中,反渎职侵权、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刑事审判监督、行政诉讼监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侦查指挥中心工作、司法警察工作、落实工作部署、检察政治工作、办公室工作、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检察宣传、群众工作、社会评价情况及计划财务等17项工作获得了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