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落实党风廉洁建设 荆门新春送“廉礼”

(通讯员 陈丽 )“XXX,新年好!2017年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还需要您的支持啊。”2月3日一大早,丁酉鸡年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荆门市检察院监察处牵头负责人何琼怀抱着一摞《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从1楼跑到19楼,为院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送新春“廉礼”。

为层层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主体责任清单、痕迹管理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荆门市检察院2017年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从纪实制度的落实开始。《纪实手册》主要记载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学习教育、廉政谈话、督导调研、检查考核、专题报告、述责述廉、率先垂范等,要求记录内容完整、真实、简洁,字迹清晰工整。监察部门将适时检查督办,对不记录、不如实记录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据悉,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制度于2016年开始实施,全程《纪实手册》使其更具有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作用,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