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代表团审议《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草案)》

 

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一个重要议题就是审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草案)》。如何实现长江经济带的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元月18日,荆门代表团在集中审议《决定(草案)》时,代表们纷纷提出意见和建议。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草案)》指出,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是湖北的历史使命和政治担当。全省人民要主动肩负起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湖北责任,把长江生态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长江生态环境,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确保一江清水东流、一库清水北送,让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

省人大代表谢模志在审议时说,这个《决定》主要内容就是生态保护,保护生态就是绿色发展,他认为《决定》中提到的长江经济带应指的是湖北全域。

省人大代表谢模志:“长江经济带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就是指长江边上的,长江两岸,广义的就是刚才王主任讲的99%都是长江经济带,我们这个文件,这个决定肯定讲的是广义的长江经济带。”

省人大代表程彻在审议时说,生态保护是前提,只有生态保护好了,才可能保证我们的发展是绿色的。

省人大代表程彻:“只有通过绿色发展,我们才能更有能力,更有实力对生态环境进行更好更有利的保护,所以生态保护跟绿色发展应该说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统一整体,我们要按照五大发展理念,就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特别是协调的理念来推进我们长江经济带的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决定》明确要以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绿色发展为目标,把修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构建江河湖库水质优良、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稳定、人与自然关系和谐的生态安全格局。对此,省人大代表刘启华建议,要将目标进一步量化,并建立一套明确的考核体系。

省人大代表刘启华:“要细化项目,特别是对流域内的一些支撑性项目要进一步细化,要做到硬账硬结,每年要有一个年度性的目标和督办的手段来落实这个事情。

代表们在发言时,还结合荆门实际,对《决定(草案)》的修改提出了意见。代表们建议,要从广义的角度,明确界定“长江经济带”范围,统筹规划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要建立城市绿色生态屏障,推动城市绿色发展;要开展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建设一批生态镇、美丽乡村;要加强南水北调、引江济汉工程实施后对汉江中下游生态影响的研究,加大生态修复治理力度;要建立跨市州流域综合治理机制,包括联动机制、考核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等。

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 李江 王刚

责任编辑:张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