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晚,龙山脊警务站根据群众举报,快速出动,周密部署,一举抓获4名在三干渠利用高压电瓶打鱼的男子,收缴电打鱼装备四套,渔获物若干,并将人员移交市渔业监察支队处理。
当日晚20时许,公安机关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有人在三干渠内电打鱼,龙山脊警务站一组巡逻民警当即驾车前往现场。可警车刚上到三干渠东侧堤岸,警觉的打鱼人发现后便迅速趟水上了西侧堤岸逃离,民警无功而返。
原本以为打鱼人会是惊弓之鸟,不料一个小时后警方再次接到群众报警称民警走后电打鱼的人又来了!如此胆大妄为必须严厉打击!吸取了上一次的教训后,龙山脊警务站调度两辆警车关闭警灯悄无声息靠近事发地段,到达汇合点后两组警力步行从东西两侧堤岸同时向打鱼人所在位置靠拢。由于天已全黑,专心致志的打鱼人并没有发现民警,待靠近打鱼人后两侧警力同时打开强光手电喝令打鱼人马上上岸接受处罚。四名打鱼人被突然而至的警察吓了一跳,停顿了一会开始在渠道中间分头向南北缓慢移动,企图逃避处罚。民警再次严正喊话,告知其行为已经涉嫌违法,主动上岸接受处罚可以争取宽大处理,对抗执法后果将更加严重。四名打鱼人眼看已经无路可逃只得听从指令上了岸。
经初步询问,四名电打鱼男子分别是施某某50岁,严某49岁,陈某某36岁,张某某54岁。四人均住在三干渠附近,在明知电打鱼违法的情况下,为了一己私利花了几百元钱购买了电瓶、变电器、渔裤等装备,用竹竿和铁丝自制了简陋的打鱼设备趁着夜色掩护进行非法打鱼。在检查四人的鱼篓时发现,除了一两条三四两重的鲫鱼黑鱼外,其它均是只有几厘米的鱼苗。民警严厉告知电打鱼是违法行为,不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对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的破坏更是灭顶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将四名打鱼人带至警务站,及时通报了市渔政部门,并将四名打鱼者连同作案工具、渔获物一同移交给随后赶到的市渔业监察支队工作人员,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公正处罚。
在此,公安机关也再次提醒,电打鱼是违法行为,由于瞬间电压接近380伏,且手持设备均为自制非常简陋,近年来多地均有电打鱼漏电导致的人身伤害案例,且此种“断子绝孙”的捕鱼方式对资源破坏性极大,希望大家主动抵制、积极举报此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密切配合渔政部门严格执法,严厉打击!(来源:龙山脊警务站 陈程)
责任编辑:刘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