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荆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24.71亿元,同比增长5.4%;其中,限上零售额349.46亿元,增长14.4%;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26.66亿元,增长47.8%。
城乡市场中乡村市场更加活跃。1-10月,城镇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99.96亿元,同比增长5.3%;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224.75亿元,增长5.6%,领先城镇市场增速0.3个百分点。
四大行业中餐饮业保持领跑。1-10月,限额以上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和餐饮业销售额(营业额)同比增速分别为-17.3%、14.1%、8.9%和18.6%,其中,批发业和零售业较上月分别提升2.4个和0.4个百分点,住宿业和餐饮业较上月分别降低3.4个和2.1个百分点。
吃穿用类和油品类拉动作用明显。1-10月,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服装鞋帽类、日用品类和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27.1%、26.1%、27.0%、6.2%、20.8%和13.7%,六类商品零售额规模合计达到197.87亿元,增长20.1%,占全市限上零售额的比重为56.6%,拉动限上零售额增长10.8个百分点。
新能源汽车表现亮眼。在全市汽车消费增长为负的环境下,限上新能源汽车消费逆势呈现高速增长态势,累计完成零售额8.94亿元,同比增长49.2%,今年开年以来,连续9个月保持40%以上的增速。
来源:荆门市统计局
编辑:杜莉
审核:黄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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