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节日期间药品安全提醒告诫书

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

2024年“国庆”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市场秩序,让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放心、舒心、和谐的假期,荆门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国庆”期间药品安全告诫书,现就有关事宜提醒告诫如下:

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力保障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同)、质量安全、供应充足,自觉维护公众利益。

二、要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持续规范经营。保证药品经营采购、验收、储存、养护、销售等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三、要依法依规开展药品质量管理活动,严把进货关口。严格落实供货单位资质审核、进货验收、陈列检查、温湿度监测、销售追溯、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管理制度,确保药品来源可溯、流向可追,不得购进和销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药品。

四、要保证执业药师在职在岗认真履职,强化药学服务。严格落实药品分区分类管理,全面做好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和调配等工作,加强合理用药咨询指导,切实发挥执业药师和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作用。加强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引导消费者安全用药、理性消费。

五、要严控不合格药品,防止流入市场。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失效等不合格药品,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处置,严禁过期、失效等不合格药品。

六、要强化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整改安全隐患,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确保药品安全生产。

        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