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特种用水范围新规4月1日起执行 2024-04-02 17:04 刘梦琪 0 市住建局和市发改委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明确我市特种用水执行范围,进一步完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 编辑:刘梦琪 二审:王龙 三审:彭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