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临时管控的通知
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市直相关部门,指挥部各组:
1月7日17时起,我市细颗粒物浓度下降,上风向区域空气质量良好,传输影响减弱。根据我市气象条件及区域空气质量变化,预计未来三天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形势转好,本轮污染过程基本结束。经会商研究,决定于1月8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临时应急管控。
请各地、各部门、各督导组按照职责分工,在临时管控解除后,持续做好日常管控,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保障我市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月8日
来源: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琳达
二审:黄韶光
三审:彭良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