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特殊”的志愿者

近日,在掇刀区主要干道上,出现了一群身穿红马甲的“特殊”志愿者,他们的另一个身份是因危险驾驶拟被掇刀区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的人员。这是掇刀区检察院能动履职深化诉源治理、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提质增效的良性写照。

“一时侥幸心理,令我悔恨不已,通过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志愿服务,我深刻认罪悔罪,今后我一定吸取教训,并以身为例劝导身边亲友绝对不能酒后驾车。”近日,检察官对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情况实地检查时,醉驾拟不起诉人员王某感慨道。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深化诉源治理,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今年9月,掇刀区委政法委制定下发《荆门市高新区·掇刀区关于开展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工作方案(试行)》。《方案》指出,犯罪嫌疑人在自愿认罪认罚的基础上,明确表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后签署《社会公益志愿服务承诺书》。检察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设置相应的服务时长和完成时限,并由镇、街道安排拟不起诉人到村(社区)开展社会公益服务,社会公益服务开展情况将作为检察机关是否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一项重要考量依据。

“让违法者变成普法者,既教育了违法者本人,又强化了群众的遵法守法意识,起到预防违法犯罪的作用,实现了修复社会关系、节约治理成本的双赢多赢效果,轻罪治理成效得以彰显和提升。”掇刀区检察院检察官苌韬说道。

截止目前,掇刀区已有17人参加了该类“特殊”社会公益服务。下一步,掇刀区检察院将持续能动履职,完善社会公益志愿服务机制,依法用好相对不起诉权,继续深入探索轻罪治理,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彰显检察担当。(通讯员:徐云鹏)

来源:掇刀区检察院

编辑:菲菲

二审:李琳达

三审:黄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