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充分考虑我们企业的实际困难,我们以后一定会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保证不再出现类似拖欠工资的情况了!”近日,东宝区一项目施工方负责人握着东宝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员的手感概到。
2023年5月以来,荆门市东宝区人社局陆续接到农民工投诉称,某在建项目2023年期间一直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望查处。接到投诉后,东宝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员立刻开展现场核查,通过调查核实得知,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总包单位拖欠劳务分包单位各班组农民工工资共80余万元。
东宝区人社局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分别对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若相关单位未限期支付、清偿农民工工资,下一步就是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处罚文书,且处罚信息会同步推送至信用平台,将对企业信誉和发展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一味的经济处罚并不是案件办理的初衷,既能让企业健康发展,又能有效地通过行政执法推动解决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才是最终目的。法律文书的相继下达引起三家单位高度重视,东宝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员通过连续10多次地不断上门约谈协调处理、宣传法律法规、帮助企业打通资金来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三家单位相关负责人态度端正、积极配合,最终,在2023年8月将75名农民工80余万元工资全部核算兑付结清。
为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以来,东宝区人社局不断探索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方法,建立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三张”清单,针对轻微违法、首次违法、积极配合、未造成危害后果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实行宽严相济、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的方式化解劳动维权矛盾纠纷,充分保护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彰显“温度”,充分保障劳动者工资社保等权益彰显“力度”。(通讯员:宁洁 王杨)
来源:荆门市东宝区劳动保障监察局
编辑:琳达
二审:黄韶光
三审:彭良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