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3]14号)、《荆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荆财监发[2023]84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由掇刀区财政局及武汉德莲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组成检查组,于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0日,对荆门市掇刀区麻城卫生院(以下简称麻城卫生院)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检查组通过调查询问、抽查会计凭证、审核会计账簿、复查会计报表、查看相关文件、核对相关合同等必要的检查程序开展检查工作,现将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不正确,造成房屋价值不完整、负债不实,会计信息质量失真。
1.固定资产、应付款核算不正确。麻城卫生院发热门诊楼和医技楼房屋入账价值不完整,其价值仅为已付款金额,其未付款金额未确认资产价值,同时造成账面负债不实。2022年新增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40万元,经查看,2022年2月12#凭证支付发热门诊楼应付未付工程款20万元,同时增加固定资产20万元;2022年5月31#凭证支付门诊医技楼应付未付工程款20万元,同时增加固定资产2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竣工后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手续,无法准确核算项目从筹建开始到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加上财务人员账务处理经验不足,未取得完整的资产入账依据,上述两项资产价值仅按已付款金额入账,对尚未支付的款项未确认资产价值,造成上述两项资产不完整,同时也未确认相应的负债金额。截止2022年12月31日尚有发热门诊楼应付未付款27.46万元,医技楼应付未付款75万元,共计102.46万元,即少计固资资产原值102.46万元,少计应付账款102.46万元。
2. 货币资金核算不规范。麻城卫生院目前使用的银行账户有两个:一个基本户,一个一般户,基本户仅用于代发工资,日常资金收付活动由一般账户进行管理,经审查,麻城卫生院基本账户资金进出流动过程未作账务处理,货币明细账未反映基本账户资金进出流动过程。
以上行为违反了《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 第十条“政府会计主体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该项资产至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和《政府会计制度》第五条“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条第(一)款“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之规定,责令麻城卫生院及时补记固定资产102.46万元, 应付账款102.46万元;并对麻城卫生院基本账户资金进出流动过程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二)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及附件
1.坏账核销无审批流程。2022年2月35#凭证核销应收账款14.99万元,未附审批流程等核销依据。
2.所有收付款业务未取得银行回单。麻城卫生院2022年所有银行存款记账凭证均未取得银行收付款回单。
3. 业务活动费用——燃料费8万元为加油IC卡的充值款,该加油IC卡的充值款实际为“预付款项”,如:2022年3月33#凭证,加油金额2万元;2022年4月29#凭证,加油金额1万元;2022年8月17#凭证,加油金额:2万元;2022年10月7#凭证,加油金额1.5万元;2022年12月20#凭证,加油金额:1.5万元。在仅提供预付款发票,无加油申请单、加油记录,无相应的用车台账及使用清单,将其直接计入“业务活动费——燃料费”,费用报销审核不严,缺少相关附件,入账依据不足。
以上行为违反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第(四)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之规定,责令麻城卫生院及时补齐相关的原始凭证及附件。
(三)部分采购流程执行不到位
1.部分采购业务无采购申请单、比价询价单、购销合同和验收单。①2022年5月36#凭证支付2021年病媒生物制品药物采购1.45万元,仅附发票,无购销合同、比价询价及验收程序资料;②2022年6月42#凭证支付各科室标识牌制作和印刷费用品2.29万元,无事前申请流程资料;③2022年12月27#凭证手术室铺装地板胶1.5万元,无验收程序资料;④2022年3月42#凭证支付采购医疗器械及药品37.87万元,未附购销合同;⑤2022年11月36#凭证支付一医设备捐赠仪式场地布置费0.55万元,无比价询价程序资料。
2.部分物品无采购申请及采购计划等控制流程。如护理部收纳筐、收纳箱等物品采购无计划性,采购较为频繁,且款项支付给个人。例如:①2022年11月34#凭证,护理部库房购收纳筐、收纳箱,金额:0.42万元;②2022年12月32#凭证护理部采购收纳盒0.58万元(8笔采购)。
以上行为违反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第三十二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第三十六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管理。由指定部门或专人对所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
二、检查意见
麻城卫生院建立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制度较为健全,执行情况较好。“三公经费”控制较好,未发现乱发津补贴、私设“小金库”、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行为。但同时也存在部分固定资产价值不完整,负债总额不真实,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部分采购流程不到位,部分费用入账依据不足,货币资金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建议麻城卫生院:
(一)加强资产管理,特别加强项目建设形成资产的管理,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后,及时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准确核算资产价值及相应负债,保证单位资产价值真实完整,负债金额真实准确。同时及时办理资产产权证书。
(二)加强会计基本工作,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要求,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三)严格执行采购内控流程,如请购审批程序、比价程序、验收程序、采购合同管理等,确保采购工作合法合规,防范采购风险。
(四)严格费用报销审批流程,各类支出做到事由充分,证据内容完整,原始单据规范齐全。
(五)加强财务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加强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提高单位会计信息质量。
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