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门市出台《荆门市促进文化旅游消费快速反弹复苏政策措施》,从旅行社引客入荆、文旅形象产品推广、网络引流宣传奖励、新媒体宣传推介、景区开展主题营销活动、推广荆门文旅卡六大方面激发文化旅游市场活力,促进文化旅游消费快速复苏。
一、支持旅行社引客入荆。2023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组织游客在荆门市住宿2晚及以上、游览荆门市2个及以上经营性A级旅游景区、在此期间内累计接待4000人及以上且无重大投诉、无安全事故的旅行社,按照接待人次进行排名,对排名前十的给予奖励,其中排一至三名的,分别奖励80万元、50万元、30万元;排四至十名的,各奖励10万元。
二、支持文旅形象产品推广。对市场主体在中、省级媒体(含知名网媒旅游首页面)投放荆门市文旅形象广告和旅游产品广告,或在省内其他市州及周边省份地级市等目标市场投放商圈户外广告、小区楼宇广告、交通枢纽大屏广告等,单次投入10万元及以上的,按投入资金的1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
三、实行网络引流宣传奖励。鼓励市场主体与头部新媒体营销平台合作,联合“网红”“推荐官”等开展线上线下宣传营销活动。对传播面覆盖省内外、直播累计观看人次达1000万及以上、相关视频累计点赞达100万及以上的营销活动,给予网络引流宣传奖励。其中,单次活动投入15万元及以上、粉丝量合计达到500万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单次活动投入50万元及以上、粉丝量合计达到1500万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单次活动投入100万元及以上、粉丝量合计达到3000万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四、支持新媒体宣传推介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以“特色介绍”“旅游攻略”“线路策划”等方式宣传推介荆门市文旅产品。对网络原创推文自发布之日起一周内阅读量达5万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阅读量达10万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对网络短视频自发布之日起一周内浏览量达30万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浏览量达100万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对网络直播累计观看量达30万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累计观看量达100万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以上奖励在同类型平台内容相同或类似的,不重复奖励。
五、鼓励景区开展主题营销活动。鼓励经营性A级旅游景区设计、举办丰富多彩的系列文旅主题活动。对单个主题活动投入10万元及以上的,按投入资金的1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
六、大力推广荆门文旅卡。加大荆门文旅卡宣传推广力度,倡导各级工会使用工会经费为会员购买荆门文旅卡。鼓励市民自行购买100元/张/年的荆门文旅卡(总门票价格超过1000元)。
来源:长江云
编辑: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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