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东宝区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精神,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区委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向社会公布相关监督举报方式。

一、举报方式

1.来信举报: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象山二路18号东宝区纪委监委。

2.来访举报:东宝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3.微信举报:“东宝清风”微信公众号“举报投诉”栏目。

4.电话举报:12388。

二、举报对象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三、举报范围

1.部门对应限时办结的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或者与其他部门之间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

2.工作流于形式,做表面文章,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照抄照搬、机械执行,或者将任务向下级部门、基层一交了之。

3.行政审批“明进暗不进”“两头跑两头办”,办理流程不优,“一网通办”数据共享不充分。

4.对外公布的业务咨询、投诉举报等电话难接通、服务态度差,办事大厅和服务窗口“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

5.在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中,政策不落实、执行不连续,对签订的合同或作出的承诺不履行、不兑现。

6.搞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损害营商环境等问题。

7.在解决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信访办理等领域突出问题时,责任“空转”,有传达无布置、有方案无举措、有要求无人抓、有形式无内容、有行动无实效。

8.漠视群众和企业正当利益诉求,落实工作生搬硬套,推进工作简单粗暴,对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或者久拖不办等问题。

9.其他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区委开展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等不担当、不作为

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