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主任会议

11月30号,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在祥主持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会议讨论通过了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决定于12月2号召开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讨论了《关于集中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审议意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关于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测评的审议意见,讨论了《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听取了各专(工)委室关于2022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和明年工作打算的汇报、荆门人大全过程人民民主研习实践基地建设情况的汇报,并征求意见建议。会议还讨论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汪在祥强调,全市各级人大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人大工作摆到中国式现代化格局中,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要提前谋划常委会明年各项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扣中心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精准选题,在荆门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中体现人大担当。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前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萍、舒君、邵祖江、谢继先,秘书长何永斌出席会议。

(荆门广播电视台    编辑:郭铁   三审:丁凡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