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者必受惩处

故意隐瞒行程, 回社区不主动报备,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导致续发大量关联病例,造成社区传播……近日,黄石市阳新县、鄂州市临空区、咸宁市崇阳县和咸安区等地连续发生返乡人员未主动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相关人员依法依规受到处理。

一人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续发几十例关联病例,甚至三代病例,导致几十个小区因为阳性感染者、上百个楼栋因为高风险密接者被封控,后果极其严重,教训也极为深刻。如此恣意妄为,直接成为了病毒传播的“帮凶”,不仅让整个城市疫情防控工作陷入被动,社会影响也极为恶劣;如此“害群之马”,置他人健康和公共安全于不顾,其行为必受法律惩处,付出沉重代价。

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奥密克戎毒株传播速度更快、隐匿性更强,容不得任何人心存“少些麻烦”“不会有事”的侥幸,也容不得任何人视生命安全为儿戏,因为一己之私把他人拖入危险境地。不顾防控规定, 只顾“个人自由”,既有违公共道德,也触犯法律底线,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任,更是对整个社会不负责任。一个人的我行我素,伤害的是疫情防控大局,甚至会让无数人为之付出的艰辛努力付诸东流。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必须人人尽责。“针尖大的窟窿漏过斗大的风”,再严密的防控措施,都要靠人来遵守、来执行。每个人都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都是疫情防控的重要一环,每个人都不能掉链子。多为他人着想,多从大局考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不是高要求,而是每个公民起码的责任意识和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在这一问题上没有丝毫商量余地,破坏疫情防控的“害群之马”也决不会为法律所容忍。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杨帆

审核:彭良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