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门高新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市直相关部门,指挥部各组:
受传输污染叠加不利气象条件下本地污染累积影响,我市自11月11日9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显示:自11月12日4时起,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整体呈下降趋势,6时空气质量转为良,8时空气质量转为优。根据当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结合气象条件及区域空气质量变化,经会商,预测未来48小时我市空气质量整体呈好转趋势。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荆政办文〔2019〕22号),经研究,决定自11月12日15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解除后,请各地各部门按照要求,持续加强日常管控,防止空气污染指数发生反弹。请市气象局结合气象条件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2日
来源: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琳达
审核:彭良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