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通报!隐瞒行程被立案侦查

近日,浙江杭州、四川雅安、山西汾阳等多地通报,有阳性/初筛阳性感染者隐瞒行程轨迹,不配合防疫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而被立案侦查。

交替用不同手机隐匿行程

2人被刑事立案侦查

“余杭公安”公众号11日发布警情通报:

2022年10月11日,杭州市余杭区发现一例省外来杭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经查,该阳性感染者未某某和闫某某于当日驾车从余杭区某高速检查站进入杭州。期间,该二人拒不配合防疫措施 ,通过交替使用不同手机隐匿行程,并在高速检查站接受防疫检查时故意隐瞒在疫情中高风险区域相关活动轨迹。

未某某、闫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现对该二人刑事立案侦查,依法追究责任。


故意隐瞒行程信息

一感染者被立案侦查

10月12日凌晨,四川省雅安市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10月11日,接名山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李某某(男,27岁,10月10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隐瞒行程,存在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重大风险的情况通报后,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依法受理调查。经查:男子李某某10月4日从新疆出发,于10月7日晚返回雅安市名山区后,故意隐瞒行程信息,未执行“入川即检”等疫情防控措施,也未按规定进行隔离,擅自外出活动,进入医院、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造成疫情传播风险。

李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当地警方已依法立案侦查。目前,已对李某某采取隔离治疗,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翻护栏回家

2人被立案侦查

据“平安利州”公众号,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2022年10月8日,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接到报警称:崔某某、李某某租车从外地返回,未执行“入川即检”等疫情管控措施回家,后核酸检测为阳性,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经调查:2022年10月5日,崔某某(男,60岁,利州区人)和李某某(系崔某某之子)二人租车从省外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广元,在兰海高速公路广元某段下车,翻越护栏步行回到家中,10月6日向村委会报备,后在管控中崔某某核酸检测呈阳性,10月8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造成该村200余人被封控管理。

崔某某、李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已依法立案侦查。目前,该二人已落实隔离管控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货车司机隐瞒外省行程轨迹

被立案侦查

据“吕梁公安”公众号,山西吕梁汾阳市公安局10日发布警情通报:

10月9日,汾阳市在区域全员核酸检测中发现一名省外输入新冠肺炎病毒初筛阳性人员。

经查:10月5日,姚某平(男,50岁,货运司机)驾驶大货车从外省出发,8日9时许,在吕梁境内驶离青银高速。在高速出口接受检查时,其故意隐瞒在外省的行程轨迹,主观逃避外省入吕第一落点核酸检测要求;当日返汾后,未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且违规出入公共场所。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该局已依法对其立案侦查。


接受流调时故意隐瞒行程轨迹

一阳性女子被立案侦查

据“警民直通车上海”公众号消息,上海青浦警方对1名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人员刑事立案侦查。经查,10月7日晚,新冠病毒感染者尹某某(女,37岁)在接受流调过程中,刻意隐瞒自己的行程轨迹和接触人员,对疫情流调排查造成了严重影响。目前,青浦警方已对尹某某刑事立案侦查,疾控部门已对尹某某所涉及的人员及场所落实管控措施。


凤凰县三人因未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责任

被受案调查

2022年10月12日,凤凰县两名核酸检测阳性感染者和一名密接者因未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责任,被凤凰县公安局受案调查。

田某丛,男,70岁,凤凰县阿拉营镇老岩村人,10月9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调查,田某丛隐瞒10月8日到其亲属樊某连家中的行程,未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田某胜,男,43岁,凤凰县阿拉营镇老岩村人,系田某丛儿子,10月9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调查,田某胜隐瞒10月8日到其亲属樊某连家中的行程,未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樊某连,女,53岁,密接者。经调查,10月10日《凤凰县关于新增5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发布后,樊某连未按规定主动向所在地村(社区)、县疾控中心、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隐瞒10月8日田某丛、田某胜在其家中的行程。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目前对田某丛、田某胜、樊某连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已受案调查。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公民应积极配合疫情的排查、防控等工作,全面、真实提供行程信息,不得故意隐瞒、编造虚假情况,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邵东市两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被立案侦查!

2022年10月11日,刘某银(女,20岁)、牟某海(男,25岁)从外省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邵后,核酸检测呈阳性。经查,该2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故意隐瞒行程,不如实报告情况,且多次出入公共场所,引发疫情传播风险。

10月12日,邵东市公安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刘某银、牟某海2人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群众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积极配合做好各项防疫工作,共同筑牢防疫坚实屏障。对于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而导致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

邵东市公安局

2022年10月12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余杭公安、平安利州、吕梁公安、警民直通车上海、邵东公安、凤凰融媒

编辑:孙弋雯

审核:全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