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在中心城区进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相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2022年9月18日在荆门中心城区进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请广大市民在警报试鸣时保持平稳心态,认真识别和熟悉人民防空警报信号,安心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确保试鸣期间秩序正常,社会稳定。

(荆门广播电视台    编辑:郭铁     三审: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