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秋冬季秸秆露天禁烧工作

9月5日,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秋冬季秸秆露天禁烧工作,保护大气环境。

通知指出,秋冬季是我市露天焚烧秸秆易发期,也是秸秆禁烧防控重点时期,各地要认真落实省、市环委会关于秸秆禁烧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工作会议认真部署推进,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落实,做到秸秆禁烧全覆盖、无遗漏。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平台,采取张贴标语横幅、通告、发放宣传资料、流动车宣传、村村响广播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秸秆禁烧宣传,重点加强对易烧人员的宣传,做到秸秆禁烧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秸秆禁烧意识,并通过媒体公布秸秆禁烧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及时查处焚烧秸秆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和联动工作机制,组建巡查防控专班,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实行重点巡查、重点管控,利用无人机、“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等高科技手段提高防控效率和覆盖面,切实加强秋收作业全过程监管。建立秸秆禁烧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和长效工作机制,做到秸秆焚烧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及时查处,始终保持秸秆露天禁烧的高压态势。注重源头治理,采取集中清理收储田间秸秆、秸秆粉碎还田等措施减少焚烧隐患,持续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综合利用,确保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市环委会办公室将采取专班巡查检查和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加强检查督办,对巡查发现、社会举报的火点黑斑,实行每日交办、当地核实、查处和上报工作制度。对火点黑斑高发、举报投诉多发、火点黑斑面积较大等地区,加大巡查频次和巡查面积,并采取发提醒函、通报批评、约谈、媒体曝光等方式重点督查督办,对失职渎职行为提请市纪委监察部门予以问责。

来源:荆门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琳达

审核:蒋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