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共促“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规范经营

近日,京山市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磋商会,就“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情形,经磋商与京山市卫生健康局及15个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达成了“卫生健康局与各街道、乡镇一级政府积极履行职责,对‘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加强监管和宣传教育”的共识,以整治经营乱象。

诉前磋商会现场

7月下旬,该院对辖区15个街道及乡镇进行了全面走访。经调查发现,15个街道及乡镇范围内的药店均不同程度存在售卖含非法添加成分的抗(抑)菌制剂、产品用法说明不符合要求、经营者未能出示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复印件等情形。“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不属于药品,违规添加化学药物容易引发过敏反应,导致产生耐药菌株、影响水盐代谢等一系列副作用,无检验依据的使用剂量和对象等描述也易对不知情的购买者形成误导,最终危害人身健康。

走访排查相关药品

磋商会上,该院对案件情形、所涉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介绍,对抗(抑)菌制剂产品经营中的乱象对社会公共利益所造成的侵害进行了举证说明,并结合各行政机关具体职能对下一步整改措施、工作要求进行了沟通协调,确定由京山市卫生健康局于会后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从落实进货验货制度、加强抽检、不合格产品公示等方面发力,做好对辖区内“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的监管,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予以配合并重点做好对辖区经营者、消费者的宣传教育。

“我们预期在9月份完成整改,届时请检察机关监督。”卫生健康局参会代表说道。

湖北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李芹:

“本次磋商形成的工作部署合理、可行,使职能部门和街道、乡镇一级政府都能够各尽其职,从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两方面共同着手,不仅有助于解决‘消’字号‘怎么管’的问题,还能够帮助我们消费者充分了解‘消’字号是什么,便于消费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来源:京山检察院

编辑:田甜

审核: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