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2年9月5日至11日是全国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共筑网络安全防线。今年以来,荆门公安网安部门以“净网2022”专项行动为抓手,强力推进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网络安全执法检查、清理整治网络谣言等工作,有力确保了本地网络空间平安稳定和清朗有序。现在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近年来荆门公安网安部门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的十大典型案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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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考“助考”作弊,抓!
2021年10月成人高考考试期间,2名网民在多个QQ群内发布疑似成人高考英语、数学等学科考试答案。针对这一情况,网安支队组成工作专班迅速开展工作,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成功捣毁1个组织成人高考作弊的“助考”团伙。
10月24日下午,网安民警经缜密侦察,在东宝、掇刀两地同时收网,分别在某会计培训机构两个校区将涉案嫌疑人李某和夏某抓获归案,现场扣押手机4部、台式电脑3台、招生手册等书证若干。该机构负责人陈某主动投案,并承认共计非法获利13万余元。
网警提醒:各位参加考试的考生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妄图以替考、作弊器、购买各种所谓的答案等方式进行考试。为保证考试公平,公安机关将联合多部门严厉打击考试作弊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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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余台虚拟币“挖矿机”,关!
2022年7月19日,市局网安支队联合漳河分局网安大队,会同漳河发改局、漳河工程管理局、经信委、市场监管、漳河镇综治办、电信公司等多部门对辖区3家“挖矿”企业的2000余台“矿机”同时断电断网,要求经营人员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再从事虚拟币“挖矿”活动。
工作发现,2021年底,漳河镇雨淋村巡防队员发现以前的煤矿旧址上盖了大房子里面有很多电脑设备,深山老林里实属反常,巡防队员马上就将情况报告漳河镇水陆派出所,派出所迅速上报,经过实地勘察,发现其电脑设备为虚拟币“挖矿机”,周边有三处虚拟币“挖矿点”,共有“挖矿机”2000余台。为消除隐患,加强网络空间管理,漳河新区分局主动联系相关单位多次对“挖矿点”进行检查,并于近日全部关停。
网警提醒: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已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属“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范畴。今年8月以来,荆门网安联合相关部门已关停多家“虚拟币挖矿机”。请大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若继续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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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外挂“黑”游戏,揪!
2022年3月16日,荆门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成功侦破一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涉案资金1000余万元。
2022年3月,网安支队接到线索,发现一个利用某网络公司大型游戏的外挂程序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牟利的犯罪团伙,长期进行扰乱市场经营、侵害企业利益的犯罪活动。经过缜密侦查,2022年3月16日,工作专班分两组赴江西赣州和河南南阳实施收网抓捕,成功摧毁该犯罪团伙、斩断利益链条,现场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刘某君、宋某某等3人,扣押作案手机4部、笔记本电脑2台、银行卡4张、U盘3个、台式电脑主机4台、现金15余万元、宝马汽车1辆,冻结资金700余万元。
网警提醒:制作“外挂”非法牟利,已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广大网民应当养成健康、正确的上网习惯,不参与制作、传播、使用游戏外挂,避免为违法犯罪推波助澜。同时,在日常上网时,大家应通过正规渠道下载官方软件,拒绝下载来源不明的可疑APP,避免手机被植入木马病毒,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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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涉疫谣言,查!
2022年4月15日下午,一则“荆门市疫情形势有变即将全面封城”的消息在社交网络平台流传,引发市民抢购生活物资,造成社会恐慌。事件发生后,经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证实,该网传消息不实。经查,王某、季某分别于15日16时26分、17时15分,在网络社交平台散布不实信息,相关信息被群内成员广泛传播,造成恶劣影响。荆门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两人进行处理。
网警提醒:广大网民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以官方权威发布为准,发现谣言及时举报,对于来源不明的网络信息要保持审慎、客观态度,不发布未经证实的信息,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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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倒卖虚拟手机卡,栽了!
2022年3月,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网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互联网上出售不实名开户的虚拟号段手机卡,并将这些电话卡提供给他人使用。3月29日,东宝网安民警在东宝区仙居乡某村抓获犯罪嫌疑人胡某。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胡某为谋取非法获利,在明知购买的虚拟手机卡不实名的情况下,依然出售给他人使用。2021年11月以来共出售不实名手机卡6000余张,非法获利3万余元。根据其交待,专班民警于2022年8月22日,在湖南长沙某机场将其上线马某抓获,经过侦查,马某对为侵公犯罪嫌疑人胡某开通虚拟运营商手机卡并非法获利2万7千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两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图片来源于网络)↑
网警提醒:千万不要认为没有直接参与诈骗行为就不算犯罪。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行为的情况下,仍出售银行卡、手机卡,为他人提供便利,就涉嫌构成违法犯罪,按最新规定,5年内会被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还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办理等业务,情节严重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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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水军”能删帖?犯罪了!
2022年8月,高新区·掇刀区分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一荆门网民在多个QQ群里发布有偿删帖内容,疑似“网络水军”。民警敏锐感知,迅速对相关线索开展研判,确定嫌疑人身份为邰某。8月24日下午,网安大队民警在其家中将其抓获,当场扣押作案工具电脑主机1台,手机1部。经审讯,邰某对其自2022年5月来从事有偿删帖服务,从中获利6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交代其上线网络公关公司等线索。目前,嫌疑人邰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图片来源于网络)↑
网警提醒:以盈利为目的,在网络上有偿提供发布虚假信息、或有偿提供删除信息等服务,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在网络上发布负面贴文,以删帖为由,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在网络上散布或指使他人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可能会以寻衅滋事罪处罚。作为网络空间的使用者和参与者,普通网民一定要时刻擦亮自己的眼睛,谨防被有心之人坑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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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组织打“网麻”,进去了!
近日,钟祥网安成功破获一起涉网络赌博案,抓获该案嫌疑人姜某。经审讯,姜某交代其于2022年6月至今伙同他人建立微信群,组织100余人在网上进行荆门麻将赌博,期间获利10万余元。目前,姜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网警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建群开设赌场或参与赌博都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大家要充分认清赌博的危害性,在生活中培养健康的娱乐爱好,自觉远离赌博、避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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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鬼”卖客户信息,显形了!
2022年3月14日,京山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根据相关线索,抓获运营商“内鬼”两人,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经查,自2021年2月以来,京山市某营业厅工作人员陈某、吴某,利用客户开办手机卡的机会,将手机号用来注册各类APP账号并提供给他人使用,每注册一个账户获取1元到10元不等的利润。截止案发,陈某累计非法获利34000余元,吴某累计非法获利21500余元,两人非法获得公民个人信息近万条。目前,两人均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网警提醒:广大通讯运营商要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告诫员工切莫以身试法。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在购买手机或办理手机卡上户等相关业务时,要提高警惕,插卡调试操作时,不要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如果老年人办理相关业务,建议由亲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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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帮信罪!
2022年3月24日,沙洋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根据有关线索,将出售银行卡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抓获,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经查,2022年2月28日,周某来到荆州城区一家酒店,将两张自己的银行卡卖给潘某(已另案处理),共获利2000元。后周某贩卖的2张银行卡均被用作电信诈骗,涉案流水50余万元。周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网警提醒:切勿买卖租借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诈骗、网络赌博或其他违法犯罪,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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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了网站失控了,被处罚!
2022年6月8日,京山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对湖北某园艺有限公司、湖北某吊装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未落实安全技术保护措施进行依法查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改正的处罚。
经查,上述两家公司因业务拓展需要,于2017年委托武汉某公司协助注册门户网站并代为管理。由于服务期限已满未续费,网站无人管理被恶意篡改为赌博网站,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京山网安部门对网站负责人进行了训诫,并依据《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两家公司依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两公司门户网站的ICP登记备案信息已注销。
(图片来源于网络)↑
网警提醒:网站无论规模大小,网站负责人和运营商都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开展网络安全工作,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和篡改。企业、个人网站关闭或者停止使用,要及时办理注销ICP备案信息和域名信息手续,若被不法分子用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会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结束语:
《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五年来,我国网络安全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健全,网络空间法制化建设已经日趋完善。让我们一起牢固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依法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共筑国家网络安全防线,争做中国好网民。
来源:荆门公安
编辑:云薇
审核:许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