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8月23号,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在祥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前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萍、舒君、邵祖江、刘启华、谢继先,秘书长何永斌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雷华、唐承凤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何永斌所作的关于会议议程草案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本次会议议程。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敦峰所作的关于《荆门市屈家岭遗址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说明,表决通过了《荆门市屈家岭遗址保护条例(草案表决稿)》。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周美元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王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董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刘洪斌所作的关于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还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震所作的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暨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泽春所作的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暨强化诉源治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后,与会人员观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讲座录像。

(荆门广播电视台    编辑:魏洁    三审:鲁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