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钟祥市检察院陆续收到钟祥市卫生健康局、各乡镇政府的磋商会书面回复函,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大检查、大宣传活动,深入城乡检查药店、母婴店,发现问题主要是产品说明书使用方法不符合要求、未向生产企业索证,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对不符合产品使用方法标注要求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生产企业所在地卫健行政部门处理,并编制《教你全面识别抗(抑)菌制剂》宣传单下发至各乡镇。
今年4月,钟祥市检察院对辖区内部分药店、母婴店进行了走访调查,查看有无销售不符合规范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的情况。
通过走访发现部分药店、母婴店销售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的说明书不符合规范情况,部分药店存在不能出示加盖原件持有者印章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等情形,违反了《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管理办法》等规定。
据此,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该院于4月19日组织钟祥市卫生健康局、各乡镇政府召开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和诉前磋商会。通过充分沟通协调,各单位加深了对“消”字号产品及“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不规范经营危害的了解,并达成了“卫生健康局与各乡镇积极履行职责,对“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加强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的共识。
磋商会后,各单位积极履行职责,迅速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大检查、大宣传活动,对不规范情形进行专项整治。
下一步,钟祥市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对药品质量安全检察监督力度,为规范“消”字号产品市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钟祥市检察院
通讯员:李洋
编辑:田甜
审核: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