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一小车高速上自燃,消防员“抄近路”灭火

6月9日11时24分,沪蓉高速荆门段荆门往武汉方向1034公里处一小车起火,情况十分危急。接到报警后,荆门市消防救援支队长坂坡路特勤站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途中与报警人联系得知,起火车辆刚好在交通路与沪蓉高速交界的桥梁上,为避免上高速浪费时间,消防救援人员果断将消防车停靠在交通路与沪蓉高速交界的桥下,从护坡爬上高速铺设水带进行灭火。同时,两名消防员对道路进行警戒。此时,起火车辆整个车身已被大火吞噬。消防救援人员架设两支水枪进行扑救,10分钟后,明火被扑灭,并对车辆轮胎、底盘等部位持续冲水降温。由于扑救及时,此次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经询问车主得知,当时车辆正常行驶在道路上,突然发现车辆出现故障便停靠在应急车道上,随后将车熄火后重新启动行驶了30米后车辆任然无法行驶,便停靠在高速桥的位置后,发现车辆内部有烟冒出,发动机舱部位也开始有火焰窜出,车辆开始冒烟,已无法自行灭火处理随即报警。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司机要定期检查车辆油路电路,不要在车内放置易燃危险物品,不要连续长时间驾驶。在行驶过程中一旦遇到汽车冒烟有明火出现的话,不要惊慌,马上靠路边停车、熄火、断电。驾驶人在停车后应迅速离开车厢到安全的位置,并拨打119寻求帮助。

来源:掇刀消防  通讯员:魏欢欢   范李涛

编辑:云薇

审核:许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