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启动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与车用天然气销价联动机制

关于启动荆门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

与车用天然气销价联动机制的公告

荆门城区车用天然气价格于2022年5月28日进行了调整,根据《关于调整荆门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荆物价〔2019〕1号)规定,调价达到巡游出租车运价与车用天然气销价联动机制启动条件。经市政府批准,自2022年6月6日零时起荆门城区巡游出租车每营运趟次加收燃料附加费1.0元。后期燃料附加费根据车用天然气调价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公告。

荆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2日

来源:荆门市交通运输局

编辑:杜莉

审核:彭良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