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对被执行人下达《搜查令》

5月12号上午,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荆门城区一对被执行人夫妇及其住所进行搜查,这是该院执行局近几年来首次对被执行人下达《搜查令》。申请执行人为荆门城区某银行,被执行人吕某、周某夫妇欠银行本金及利息35万余元。由于其多次不履行生效裁决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荆门广播电视台  编辑:王芳 三审:鲁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