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地检察院齐聚 共商依法治“漳”之策 共谋护“河”之计

(通讯员雷艳芳)“今天我们在这里共商依法治‘漳’之策,共谋护‘河’之计,标志着四地检察院在加強联系沟通、相互学习借鉴经验、共同推动环漳河水库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又迈出了关键一步。”4月28日上午,东宝、当阳、远安、南漳四地检察院齐聚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召开环漳河水库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联席会议,共商保护环漳河水库跨区域生态环境。荆门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顾仕超参加会议,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周健受邀参加活动并进行监督。会议由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熊波主持。

漳河水库位于宜昌、襄阳、荆门三地交汇处,是湖北省管辖的大(一)型水库,滋养着宜昌、襄阳、荆门等地人民,也是荆门市城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300万荆门人的“母亲河”。为了保护“母亲河”,2019年12月,由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牵头,会同当阳、远安、南漳检察院签署了《关于建立环漳河水库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共同就环漳河水库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重大事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进行研讨协商,通报分析环漳河水库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有关情况,加强业务研讨交流。

“检察机关是公共利益的代表,是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是政府部门执行力的监督者,推动着漳河水库流域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会上,漳河工程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牵头负责人赵帆致辞。湖北省漳河水库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刘涛就漳河水库流域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

东宝区检察院检察官何侨耘宣读了《关于在漳河水库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倡议书》,倡议,东宝、当阳、远安、南漳四地检察院会同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联合开展跨区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共同制定活动方案,及时通报专项活动进展和案件办理情况,协同推动解决跨区域漳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难点问题,持续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支持”“加强联系、配合,积极作为”“拓宽公益诉讼案源,强化办案力度”.....当阳、远安、南漳、东宝四地检察院分别对开展专项行动发表意见建议,表示将充分发挥协作工作机制的积极作用,高质量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合力保护环漳河水库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

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周健对四地检察院在漳河水库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予以高度评价,并就拓展公益诉讼线索渠道、增强专项行动力度、争取各方面理解与支持、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荆门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顾仕超表示,水是生命之源、生态之基,环境就是民生,守护好一方碧水就是守护人民幸福。他指出,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更新工作理念;进一步协作配合,凝聚强大合力;进一步注重方法,增强工作成效。他强调,要以此次联席会议为契机,紧紧围绕漳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能动履职,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凝聚起共抓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共同为漳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