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公益诉讼公开听证让“小案件”服务“大民生”

“以上三类案件的确存在药品、食品、消防相关隐患,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这些问题反映了相关职能部门在履职上存在短板和漏洞,检察机关应当予以监督。”听证员李超说。

4月22日上午,沙洋县检察院就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部分药店及白酒作坊存在的食药及消防安全隐患怠于履职案,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诉前听证会。会议邀请2名县人大代表、1名县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同时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以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等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参加听证。

今年4月,该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沙洋某药品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而违规售卖处方药的情形;辖区部分白酒小作坊存在进货和生产销售台账登记不完善,销售的散装白酒未张贴标签标识或者未注明生产日期,未取得从业人员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未设置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施,制酒原料未做到离地、离墙、防潮贮存等不规范生产经营情形;部分白酒小作坊存在设备布局不合理,未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爆设施设备、已配备的灭火器材损坏或超期未及时检查更换等情形。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法律适用,并提出听证会需要听证的问题,各行政机关分别做了情况说明。听证员在各方发言后,经过集体评议,一致认为本次听证的三类案件存在安全隐患,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积极履职督促市场经营者树立规范守法经营意识,堵住行业监管漏洞。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执业药师管理,规范处方药审核管理工作;督促相关白酒小作坊纠正违法经营行为,同时对存在消防隐患的白酒小作坊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保障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在辖区内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听证会结束后,该院立即同与会各行政机关进行磋商,达成了加强监督整治,共同消除三类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一致意见。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从“小案件”着手,推动做好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民生”工作,以“我管”促“都管”,持续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凝聚更强的公益保护合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做好事。

来源:沙洋检察院

编辑:田甜

审核: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