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两位的到来!这次我们邀请两位主要是参加专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监督评查我院办理的党员、公职人员不起诉案件。希望各位多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京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吉庆向人民监督员彭子超、郭友文说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院有关“质量建设年”的要求,提升办案质量,充分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4月21日,该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吉庆
依据近日最高检发布的《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文件要求,该院对2019年至2021年期间办结的党员、公职人员不起诉案件进行梳理,并抽选符合条件的14件案件进行了评查。
检察官李书超表示,希望通过此次活动促使该院检察人员在办案中全面能动履职,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意识。
检务督察部门检察官李书超
评查专班除按照评查标准开展评查外,针对是否按要求制作检察意见书、是否向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主管机关送达不起诉决定书等方面开展重点评查。
人民监督员
人民监督员对案件事实认定、适用法律等方面提出疑问,检察人员一一进行了详细解答说明。会后,人民监督员对该院严格依法办案、文明办案、主动强化内外部监督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人民监督员郭友文
在评查过程中感受到了检察官们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检察官在处理案件时真正做到了于法有据、于理相当、于情相容,符合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通过此次活动,增长了很多法律知识,回去也会向身边的同行、同事加以宣传,坚持严于律己、修正其身。
今后,该院将进一步能动司法,积极探索建立对党员、公职人员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检察意见督察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开展全年度专项督察,全方位提升办案质量。
来源:京山市检察院
编辑:田甜
审核: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