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洋县检察院对三起刑事案件进行了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随着同录设备的开启,检察官首先确认在场人员身份,在告知权利义务和认罪认罚制度的法律后果后,对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适用程序等进行了耐心的释法说理。随后,值班律师向嫌疑人陈述其涉嫌的罪名、相关法律规定、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程序选择建议等意见。最后,犯罪嫌疑人在听取律师的意见后,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同意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犯罪嫌疑人和律师仔细阅读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相关内容,协商一致后在具结书上签字确认。同步录音录像结束后,该院干警第一时间将听取意见和具结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刻录成光盘,按照“一案一光盘”的原则随案归档,确保整个认罪认罚过程有证可查、有据可依。同时,还在看守所配备了远程认罪认罚同录连接设备,保证在押人员认罪认罚同录工作不掉队,院内、院外齐发力,全面提升认罪认罚办案效率。
据悉,该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积极开展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让司法公正看得见。自3月1日正式实行以来,共进行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20次,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深入探索与实践,不断细化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的质效,让检察权在“镜头”下运行,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
来源:沙洋县检察院
编辑:田甜
审核: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