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检察长”治林新模式 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通讯员雷艳芳 李梦柯)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部署,促进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衔接配合,形成森林资源保护合力,全面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3月21日,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与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宝分局会签了《东宝区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工作方案》。

会上,双方围绕基本原则、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商讨,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并就如何探索创新全方位、多层面、立体化的林业生态保护模式,共同推进林长制工作向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进行了深入交流。

随后,东宝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龙与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宝分局局长宋向阳会签了《东宝区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工作方案》。《方案》以坚持依法履职、坚持协同联动、坚持多措并举为基本原则,明确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资源联络共享、办案协作、联动执法、联合督办、森林生态资源损害赔偿衔接六项工作机制,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能力建设、加强宣传引导为保障措施切实增强检察机关与林长制工作部门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确保“林长+检察长”协作工作走深走实。

双方表示,要以会签协作机制为契机,健全完善林业行政监管与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林长制办公室及其联系单位协作联动作用,构建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频共振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共同谱写东宝绿色生态资源保护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