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专项检察促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禁止令”

近日,沙洋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未检部门联合对辖区2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遵守“禁止令”情况专项检察监督。

检察官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在日常矫正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开展了帮教谈话,同时详细查看他们的思想汇报、风险评估、矫正情况记载表、遵守“禁止令”等档案资料,并与司法所工作人员沟通社区矫正工作中是否保护未成年人个人隐私、管理是否到位、是否与成年人分别矫正等内容。

在专项检察监督中,检察官叮嘱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谨慎交友,净化自己的朋友圈,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出入网吧、网咖等公共上网场所,鼓励他们学好一门技能,增强法律意识,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来源:沙洋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田甜

审核: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