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中心城区开展户外广告店招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深化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以整洁优美、靓丽有序的城市环境迎接省第三届园博盛会,3月上旬,荆门中心城区启动户外广告店招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相关部门和单位组建了专班,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部门监督、行业自律、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此后将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在户外广告整治方面,将依法对未经审批设置的户外广告坚决予以查处拆除;对审批到期不影响市容和安全的督促有关业主单位限期补齐手续,限期内未补齐的坚决予以拆除;对空置、陈旧、破损、褪色、灯光显示不全的户外广告责令有关业主单位限期整改,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坚决予以拆除。

在门店招牌整治方面,临街商铺和单位必须严格落实“一店一招、一单位一牌”要求,规范设置门店招牌,原则上严禁“一店多招、一单位多牌”现象,确需“一店多招、一单位多牌”的须报各区城管部门严格审核;对前期排查中发现的设置不规范、不达标和陈旧破损的门店招牌,在要求期限内未整改的,将坚决予以拆除;对在建筑物顶部、裙楼中部和顶部、骑楼立柱的广告招牌,严格落实备案工作制,对期限内未整改的坚决予以拆除。

在墙体广告和横幅、条幅整治方面,凡在城市道路两侧、工地外墙、建筑立面、桥梁等处设置墙体广告的,实行属地城管局备案工作制,广告内容原则上为公益广告内容;必须设置商业广告的,相关单位须严格依据户外广告审批流程向有关部门报批,对未经备案设置墙体广告和未经审批设置商业广告的,城管部门将严格依法查处并坚决予以拆除;严禁在中心城区临街建筑立面、桥梁、交通护栏等所有市政设施和建筑楼宇悬挂横幅、条幅,一经发现,城管部门将依法查处并坚决予以拆除。

来源:荆门市城管委 通讯员:周虎平 刘辉

编辑:郑耘

审核:彭良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