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觉得好玩,想着组装好枪支后在家门口对着树打鸟玩,没想到会触犯法律,我真的很后悔……”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徐某某说道。但法律的红线一经触碰,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都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近日,钟祥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对犯罪嫌疑人徐某某提起公诉。
2019年下半年,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偶然刷到玩枪短视频,一时兴起,在网上购买了气坛子、钢管,想要自己组装枪支,由于配件不齐,第一次组装以失败告终......
2020年4月,徐某某再一次刷到类似短视频,这次徐某某加购了射钉枪、握把、钢珠等配件,用电钻、锤子等工具成功将配件组装成了一把以火药为发射动力的枪支,没事的时候就把枪拿出来在自家门口打着玩。
2021年,钟祥市公安局民警在徐某某家中查获该枪支。经鉴定,该枪为法律规定意义上的枪支。
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以非法制造枪支罪提起公诉。
我国对于枪支实行严格的管控制度,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买卖、运输枪支,请大家自觉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切勿心存侥幸,触犯法律,否则必将承担严重后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来源:钟祥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田甜
审核: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