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实施第三轮污染天气临时管控的
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市直相关部门,指挥部各组:
受北部传输污染和不利气象条件下本地污染源积累叠加影响,自1月27日2时起,我市持续呈轻度至中度污染,根据《湖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快报》(2022年第15期)及会商研判分析,未来还将持续呈轻度至中度污染。为实现“削峰降级、去污保良”,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研究决定采取以下临时管控措施,请各地、各单位严格落实。
1、各县(市、区)要加大重点区域扬尘管控力度,加大主次干道、207国道复线、工业园区道路清扫洒水频次,加大对辖区工业企业执法检查频次;各级网格员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住建部门要加大建设工地巡检力度,督促严格按照“三个六”施工作业。
3、公安部门要做好城区交通疏导及禁鞭工作;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机动车管理,严查冒黑烟或排放明显可视污染物机动车辆。
4、城管部门按照《环保降尘作业标准》落实道路降尘作业;加大渣土运输车辆全覆盖运输检查频次;开展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禁止露天烧烤行为,严查油烟直排行为。
5、交通部门负责加大环城公路及其以外国省干线公路清扫洒水频次,会同公安部门组织开展大货车“超限超载”专项行动。
6、生态环境部门要采取现场监管+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工业企业轻-中度污染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抽查,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工作,会同气象部门做好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
7、气象部门负责做好污染气象条件预报预警工作,适时开展人工增雨。
8、先河专家团队要做好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分析工作,及时提出管控建议。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工作力度,指挥部各组要加强现场巡查督办,相关工作情况及时通过微信工作群推送。
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中心
2022年1月27日
来源: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中心
编辑:琳达
审核:蒋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