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大代表江大清: 建议在省级层面建立法院公安执行联动机制

在今年湖北省两会期间,湖北省人大代表江大清向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介绍:“2016年至2018年,全省三级法院为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精神,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三统一。但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离人民群众的期待仍存在差距。”

据介绍,一些法院对生效法律文书真正执行到位的比例较低,仍有部分执行案件因找不到被执行人或者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等原因,执行机构采取的是“终本”方式结案,造成了胜诉的执行案件在系统上已结案,而实际上并未真正执行到位。这些被“终本”的案件由于从根本上没有执行完结,只能长期存压在法院档案柜里,导致生效法律文书成了法律白条。

江大清表示:“这些突出问题如不切实解决,将直接影响司法权威,危及司法公信力。造成以上执行难和执行困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案多人少,应对超量的执行案件导致执行效果差;二是执行过程中‘找人难’、‘控车难’、‘关人难’;三是涉执犯罪打击难。”

在省两会期间,江大清将围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切实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在省级层面建立法院公安执行联动机制,制定相关联动执行的措施和办法,指导地市州中级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加强和完善执行联动执行机制建设。同时,与公安机关建立完善的协查、协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协作联动机制。人民法院可采取《协助查控被执行人函》、《协助查扣车辆函》等方式,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车辆等财产;公、检、法应统一立案标准,建立常态化联动打击涉执犯罪的工作机制,要在案件数量和质量上彰显出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承办单位应加大对拒执罪惩处的宣传,以强大的威慑力和高压态势来提升执行公信力,确保生效法律文书能够得到执行,让胜诉当事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

来源:湖北广电融媒体

编辑:琳达

审核:杜莉

三审:龚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