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实录 | 《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修编)(2021-2030年)》新闻发布会

11月12日上午,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修编)(2021-2030年)》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处处长 陈再达、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处一级调研员 王建平、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刘哲出席发布会,回答了记者有关提问。发布会由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熊习岸主持。

主持人熊习岸: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前来参加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2014年湖北生态省建设全面启动以来,《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年)》推进落实的情况怎么样?去年5月以来开展的《纲要》评估和修编有哪些主要精神?围绕这些公众关心的问题,我厅召开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题是介绍湖北生态省建设和本次纲要修编的有关情况。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处处长陈再达;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处一级调研员王建平;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刘哲;我是主持人、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长熊习岸。

首先,请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处处长陈再达介绍湖北生态省建设和纲要修编的相关情况。

陈再达: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2014年,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年)》(以下简称《纲要》),湖北生态省建设全面启动。2020年5月以来,省环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纲要》评估和修编。下面,我从三个方面介绍湖北生态省建设和本次纲要修编的有关情况。

一、湖北生态省建设主要成效

《纲要》实施以来,湖北生态省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生态省“五级联创”深入推进。截至2021年10月,全省已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9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5个;累计命名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县)32个、省级生态乡镇620个、省级生态村5317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数量位居全国“第一方阵”。

二是国土空间格局不断优化。确立了“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战略布局,进一步优化了以江汉平原为主体的农业发展空间布局,明确了“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生态格局,制定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共划定1076个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加精细。

三是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持续提升。产业结构实现了由“二三一”到“三二一”的历史性转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15年下降18%,万元GDP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30.3%,畜禽粪污、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2.71%、91.73%。污染物排放强度不断下降,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强度分别较2015年下降56%、49.4%、55.3%、47%,2019年碳排放强度较2015年下降17.3%。

四是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2020年全省有9个重点城市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2.5累计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46.2%。地表河流省控断面达III类以上水质的比例为93.9%,较2016年提升7.3个百分点。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214条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整治。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89平方米。全省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显著提升,运行中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由2015年的121座增加至137座,建成运行89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从2.38万吨提升至4.97万吨。

五是生态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长江经济带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监管与处置“两个100%”全面落实。完成1190家涉危涉重化工企业、157家重点尾矿库和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建成联网的水质自动站167座、城市空气自动站161座,土壤监测点位达6000余个,建设完成10座大气超级站、4座区域站、4座工业园区站和4座港口站,形成覆盖全省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六是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完善。全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环保监测监察垂直管理改革基本完成,统一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初步建立。81个县(市、区)初步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排污权交易企业和交易总额分别是“十三五”以前的17.1倍、7.8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总体框架已基本建立,成功磋商赔偿案例逾百件。

二、《纲要》修编背景

2013年8月,湖北成为党的十八大后第一个生态省建设试点省份。2014年,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纲要》,纲要同时明确,将在2020年对生态省建设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并对《纲要》内容实施动态调整。《纲要》发布实施,为湖北生态省建设发挥了重要的指导和统领作用。2018年5月,以全国生态文明大会为标志,我们党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开启了新征程。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期间强调,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省建设布局。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提出,“到2025年绿色发展走在前列,美丽湖北、绿色崛起成为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底色”,进一步明确了湖北省的发展定位。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加快建设美丽湖北,率先实现绿色崛起,更好指导湖北生态省建设,需对《纲要》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并作适当修编。

三、《纲要》主要内容

《纲要》主要围绕“一条主线、八大任务、三项机制”构建内容体系。

一条主线

围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这条主线,提出“基本建成生态制度健全、空间格局合理、经济生态高效、城乡环境宜居、绿色生活普及、生态文化先进的生态强省,力争到2025年基本达到生态省建设要求,并向生态环境部申报终期验收”的总体目标,从空间格局合理、经济生态高效、城乡环境宜居、资源节约利用、绿色生活普及、生态制度健全六大领域构建湖北生态省建设指标体系,共设置34项指标。

八项任务

一是完善生态文明制度,推进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完善省-市-县分级管理、部门相互配合、上下联动和良性互动的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机制。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完善资源环境准入制度,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完善地方性法规标准体系,严格行政执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活动。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生态环保投融资政策,完善财税支持和价格收费政策。

二是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筑牢“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生态格局,加强“三线一单”应用与管理,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着力构建“三区多基地”的现代化农业空间布局,打造“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明确生态空间、农业发展空间、城镇发展空间三大空间不同的发展定位,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格局,助力建设中部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

三是构建生态经济体系,全面推进碳达峰。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推进工业、农业、服务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稳步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强化产能化解及置换。严格落实能源消费双控制度,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提升区域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水平,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推进水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地热能开发利用。全面提升产业清洁化水平,建设绿色园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碳达峰行动。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四是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以确保生态产品供给和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目标,完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加强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成全省7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和评估。

五是统筹“三水共治”,彰显“千湖之省”水活力。以改善水生态环境为核心,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推进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保障。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抓好重点湖泊保护,巩固深化工业、城镇水污染治理。完善以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湿地公园和湿地自然保护区(小区)为主体的湿地保护体系,加强水生生物保护,维护水生态系统功能。强化农业、工业、生活等重点领域节水,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管理,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六是强化环境治理与风险防范,增强生态安全保障能力。综合治理大气污染,强化PM2.5和O3协同治理,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源治理,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快推进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土壤和地下水协同治理,严控土壤污染来源,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级管理,控制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推进土壤修复工程,强化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以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环境健康、自然灾害等领域为重点,提高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水平,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七是统筹推进融合发展,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能力。科学构建城镇景观生态格局,完善城镇公园绿地系统,开展园林城市、森林城镇创建。推行绿色建筑,发展绿色交通。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生态省建设“五级联创”。

八是推行绿色生活,弘扬生态文化。推行绿色行政,开展绿色创建行动,倡导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等绿色生活方式。加快建立以生态价值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挖掘和弘扬传统生态文化,培育“荆楚”生态文化新品牌。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公众、企业、社会组织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共建绿色美好生活。

三项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推进机制。二加大投入力度,加强资金保障。三是严格评估考核,完善奖惩机制。

湖北生态省建设全面启动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达到了阶段性目标,但与国家对生态省建设的要求、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全省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修编)(2021-2030年)》,争取2025年基本达到生态省建设要求,并申报终期验收,为美丽湖北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熊习岸: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提问记者首先通报所在媒体机构名称。下面开始提问。

湖北日报:2014年湖北省启动生态省建设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经济社会形势也发生了诸多变化。2018年5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确立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2019年底以来新冠肺炎疫情更是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次修编把握的总体考虑是什么?修编后的纲要目标指标,与原纲要相比有些什么变化,是如何考虑的?

陈再达:谢谢你的提问。本次纲要修编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湖北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总体要求,主要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则:

一是把握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为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在指标调整上,坚持“满足国家新要求、便于统计考核、具有可操作性”。在任务调整优化上坚持“优布局、调结构、增动能、扩容量、顺机制”,厚植生态文明底色。

二是把握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既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又结合长江大保护、美丽湖北建设、碳达峰碳中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新要求,对规划纲要进行修改完善。

三是把握好宏观与微观的关系。充分吸收国家“十四五”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内容,做好规划协调和衔接,主要以定目标、定方向、定路径为主,同时,各领域具体工作由省直部门各专项规划进行谋划和落实。

与原纲要相比,修编后的纲要在总体目标中,增加了“生态强省”有关表述和2035年远期目标展望,并提出“力争到2025年基本达到生态省建设要求,并申报终期验收”。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落实国家层面工作部署。2020年9月,生态环境部组织召开生态省建设工作座谈会,提出“2025年创建成一批达到标准的生态省,2030年大部分省达到生态省标准,并努力成为美丽中国的建设样本”。二是全面落实省委工作要求。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提出了要建设生态强省的目标,九次全会提出到2025年,“绿色发展走在前列,美丽湖北、绿色崛起成为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底色”。三是基于湖北生态省建设进展。根据中期评估结果,湖北生态省建设进展良好,预计再经过5年努力,在2025年左右能基本达到国家生态省考核要求,因此,在本次修编中,提出“力争到2025年基本达到生态省建设要求,并申报终期验收”,体现了湖北实现中部地区绿色崛起的责任担当。

在指标体系上,主要考虑:一是在指标数量和总体要求上与原纲要基本保持一致,绝大部分都只是进行优化;二是要贯彻落实国家、省级最新政策要求,充分衔接省级十四五专项规划;三是指标设置应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水平,不盲目提高标准;四是所有指标要可统计、可考核。优化后指标共34项,其中约束性指标17项、预期性指标17项,主要涉及空间格局、生态经济、城乡环境、资源节约利用、绿色生活、生态制度等六大领域。

中国环境监察杂志:从前面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我省生态省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绿色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体制机制建设、生态省建设“五级联创”等方面成绩有目共睹。在本次修编中,我们也提出到2025年,要基本建成生态省。请问,目前,我省与国家对生态省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哪些突出短板?下一步我们如何补齐这些短板?

刘哲:当前,湖北生态省建设仍然面临以下六个方面的突出短板:

一是国土空间格局有待优化。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发挥不够,县域经济水平普遍不高,多极支撑的局面尚未形成,沿江地区开发保护矛盾突出。

二是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不高。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交通运输结构偏公,资源能源利用约束偏紧、效率有待提高。

三是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有待提升。山水林田湖草缺乏统筹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薄弱,生态空间遭受持续威胁,生态屏障尚未完全形成。

四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任务仍然艰巨。环境空气质量保稳定促改善的压力较大,长江、汉江部分支流水质污染仍较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基础薄弱。

五是城乡人居环境尚需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市应急救援能力有待提升,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短板突出,城镇风貌特色彰显不够。

六是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尚不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需进一步落地见效,有效的部门联动工作格局尚未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科技支撑不够,市场化机制还需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水平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优布局、调结构、增动能、扩容量、顺机制”总体思路,深入推进我省生态省建设各项工作,补短板、创亮点,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 厚植生态文明底色。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优布局,形成科学的城镇、农业和生态空间格局。坚持主体功能区战略,完善空间治理体系,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高效集约的“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三区多基地”农业现代化发展布局、“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的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格局,促进全域绿色、协调发展。

二是调结构,积极构建绿色生态经济体系。充分发挥生态环保引导作用,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升产业绿色发展水平,推进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

三是增动能,探索打造绿色经济增长极。大力发展绿色环保产业,壮大高端装备、生物、新材料、绿色低碳、数字创意等产业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将生态大省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

四是扩容量,提高环境质量与生态稳定性。坚持共抓长江大保护,确保“一江清水东流”“一库清水北送”,彰显“千湖之省”水活力。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障生态产品供给,提升生态环境承载能力。

五是顺机制,深入推进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坚持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当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的关系,立足湖北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部署,继续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创新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明晰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政策宏观引导和驱动作用,完善地方法规标准体系,完善财政支持、创新生态环保投融资、生态补偿制度等政策设计,为生态省建设提供强大的法规和制度保障。

新华网:本次纲要修编,我们结合国家和省最新要求,立足湖北实际,提出了34项指标和很多具体任务。下一步,我们如何确保这些指标和任务能落实落地?

王建平:在过去7年生态省建设的实践中,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也积累了不少经验。我们觉得,要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落实落地,最主要的还是要建立好生态省建设的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做到责任明晰、任务具体、工作闭环、保障有力、常抓不懈。主要还是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统筹推进生态省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实。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生态省建设推进机制。省环委会每年制定印发生态省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方案,将生态省建设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各市(州)政府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制定并落实生态省建设年度实施方案;县级政府按照统一部署,细化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落实本级生态省建设任务;省直有关单位将本纲要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任务纳入本系统日常工作一体推进,明确生态省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另一方面严格生态省建设评估考核。每年对各市(州、林区)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结果由省环委会通报全省。每年对省直有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2025年、2030年组织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视情申报国家验收。

二是进一步优化生态省建设“五级联创”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国家最新要求开展生态省建设考核办法及细则、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指标体系、省级生态乡镇管理规程和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办法及细则等系列规范的修订完善。

三是加强生态省建设资金保障。加大省级财政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激励政策措施,在现有“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基础上,探索加大资金引导和支持力度,夯实生态省建设“细胞工程”。加强有关资金统筹安排使用,集中解决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突出的环境问题。

熊习岸: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来源:荆门生态环境

编辑:杉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