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老龄工作,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人口老龄化是世界性问题,对人类社会产生的影响是深刻持久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全球都面临老龄化带来的诸多挑战。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2020年,全球已有99个国家和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即六十五岁以上人群占比大于7%)。面对日趋严峻的老龄化形势,系统研究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与特征,精准识别人口老龄化给我国发展带来的风险和挑战,客观分析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独特优势与历史机遇,科学构建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阶段性策略,是当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困难与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之一,老年人口数量最多,老龄化速度最快,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最重。”总体来看,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有三个主要特征。
一是绝对基数大与快速老龄化共存。2020年,我国六十五岁以上老年人口超1.9亿,占全国人口比重的13.5%,预计2033年突破2.8亿。同时,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将进一步加快。
二是面临“备”“富”不足的双重老龄化挑战。当前,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基础设施和人才储备都较为匮乏,老龄人口需要的社会支持系统仍需进一步完善。同时,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对老龄化的物质和经济基础尚未形成。如何利用现阶段的社会经济发展条件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的多方面需求,是事关国家发展全局的重要议题。
三是城乡与地区间老龄化发展不均衡问题凸显。与城镇相比,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农村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农村居民的养老、医疗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养老压力更大。从地区来看,区域常住人口老龄化呈现出东部有所减缓而中西部不断加快的态势,随着中西部青壮年劳动力向东部流动,这种差距还将进一步加大。与此同时,各省区市老龄化进程差异巨大,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上海和最迟进入人口老龄化的西藏之间相差四十余年。老龄化的区域不均衡发展进一步增加了应对的难度。
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优势与历史机遇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让“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和服务”是党和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国家宏观经济调控能力以及对社会资源的调动与配置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综合国力的持续提升,我国统筹配置国内外养老资源的能力将进一步增强,这将为更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有利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四十余年高速发展,我国经济总量已位居全球第二位,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产业体系,为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奠定了较好的经济基础。同时,国家财政实力的增加对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经济和社会中的薄弱环节、切实改善民生、有效应对各种风险也提供了有力支撑。此外,从国民储蓄情况来看,目前以及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人口老龄化对我国高国民储蓄率的基本格局影响有限,说明我国还有保持较快经济增长的潜力,这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赢得了发展空间。
我国社会人口结构转型,也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带来一定的窗口机会。人口老龄化的进一步加深,必然会伴随劳动力数量的减少和劳动力结构的老化,从而提高劳动力成本,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经济和产业的发展。但另一方面,这也将倒逼企业寻求实现资本和技术对劳动力的替代,客观上有利于产业结构由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向技术、资本、信息密集型产业为主转型,从而加速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推进我国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同时,虽然劳动力成本上涨,但劳动力素质也会提高,加上技术进步、全社会信息化程度提升以及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这将会大大提高社会的全要素生产率,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劳动力成本上涨带来的影响。此外,我们还应抓住人口老龄化转型为医疗、养老、健康等产业带来的发展机遇,让“银发经济”助力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阶段性策略选择
建立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相适应的老龄社会治理体系。首先,进一步建立健全老龄社会治理的法治基础。近年来,我国颁布了各类涉老法律法规和政策五百余件,初步建立起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主体的老龄社会治理法治框架,但具体涉及老年保障、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服务、老年文化教育、老年社会参与等相关内容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还较为模糊,需要进一步明确和清晰。其次,促进老龄社会治理主体从单一到多元转化。老龄社会治理涉及经济、文化、政治、社会等方面,需要整合政府、社会、企业、个人等多元主体的力量进行协同治理。进一步转变政府在老龄社会治理体系中的角色和功能,强化政府的兜底保障、投资和监督职能,简政放权,积极引入市场机制,疏通各主体主动参与老龄社会治理的路径和渠道,最终实现上下联动、多元共治的治理新格局。与此同时,推动从“分散管理”向“综合系统治理”转变。老龄治理工作涉及面广、层级分明、分工细致,仅靠以行政分工驱动的传统政府部门管理方式往往无法取得良好效果,必须综合统筹,采取“系统性治理”理念,进一步创新涉老政策的制定实施和运行体系,保障涉老政策有序落实,最终提升老龄社会综合治理效能。
以“健康老龄化”为核心抓手,进一步释放“健康人口红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首先,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老龄化促进体系。根据生命历程理论,在每一个生命阶段,人们应当发展与这一阶段相适应的健康行为习惯、健康身体素质、健康知识素养与健康维护功能,如果个体未能在特定生命阶段完成特定健康任务,那么其未来的健康状况将受制于以往的健康负债。老年时期的健康状态是其生命历程中不同年龄阶段健康存量累积和消耗的结果,建立促进个体和群体全生命周期的健康行动和政策体系,才能进一步夯实健康老龄化的基础。其次,要建立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长效机制,推行渐进式延迟退休制度。渐进式延迟退休就是把六十岁至六十五岁的低龄健康老年人口变为劳动力资源,这无疑是一笔巨大的劳动力财富。随着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和健康预期寿命的延长,以及我国低龄老年人群和准老年人群受教育程度的提升,我国老年人口红利将得到进一步释放和凸显。最后,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推进老年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逐步建立竞争有序的老年劳动力市场制度,充分调动老年劳动者参与就业的积极性,组建促进老年人就业的服务组织和维权团队,实时解决老年人在就业过程中的各类问题,进一步疏通老年人灵活就业的渠道。
建立健全多支柱、可持续的老龄事业保障体系。首先,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夯实养老服务供给保障。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投资老年事业,增加养老服务供给的来源;增加涉老相关行业的人力资源供给,加大老年护理、医疗、康复等行业的人才培养力度;创新养老服务方式,鼓励智慧养老产品、老年游戏、老年心理健康服务等行业的发展,进一步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满足失能失智等特殊老年群体的长期护理需求。其次,完善多层次养老金体系,加强社会养老金融保障。要贯彻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做好养老保险基金的中长期规划,推进养老金个人账户制改革,促进养老金三大支柱协调发展,进一步夯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财富基础。
积极发展新技术、新产业,增强全社会的“抗老化”能力。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经济转型的关键期,原来依靠资本、资源投入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在老龄化社会中已经不适用了,应该把科技进步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支撑,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充分考虑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科技新需求和新挑战,在人工智能、创新药、大数据和适老化设备等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推动产业升级,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提高社会全要素生产率,从而更好地应对社会老龄化。
(作者均系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北京大学APEC健康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杜莉
审核:张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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