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在这里对赵某某盗窃罪一案举行公开听证……”
近日,荆门市检察院在70岁老奶奶的家门口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公开听证。因涉案当事人年事已高,且身患冠心病、三级高血压等多种疾病,该院研究决定,将案件公开听证开到当事人居住地的派出所。
地方换了,司法程序依然严格规范。
公开听证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顾仕超主持,案件所涉钟祥市的人大代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程师郑书星和钟祥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财政局社保科科长周中浩应邀参加听证,原办案单位公、检、法代表、当事人代理人、管片民警参加听证。
据悉,原审被告人赵某某于2014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缓刑,2015年又因盗窃被抓获,但其未供述前罪,导致再次被判处缓刑。根据法律规定,该案符合审判监督程序抗诉条件。
但“赵某某年事已高,且身患多种疾病,其身体状况不符合羁押条件。”
“近年来,赵某某除就医外基本足不出村,社会危险性较低。”
“2015年至今,赵某某没有再犯罪。”
办案机关认为,本案虽然符合审判监督程序抗诉条件,但没有抗诉的必要性。
随后,赵某某居住辖区管片民警介绍了赵某某的现实表现情况。赵某某的女儿现场提交了钟祥市人民医院出具的赵某某的住院病历,并就其母亲身体状况进行了说明。
原办案公、检、法各单位代表分别发表了意见,认为应当充分考虑赵某某的现实危险性以及其身体现状,综合评估本案的抗诉必要。
两名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赵某某现实表现等情况向相关人员进行发问。听证员经评议一致认为,赵某某70岁高龄且身患多种疾病导致行动不便,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其社会危险性较低,赵某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检察机关办案要从人文关怀的角度综合考量天理、国法、人情,建议检察机关对本案不予抗诉。
听证员评议后,赵某某的女儿潸然泪下,表示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将听证会开到基层,谢谢听证会各方对其母亲的关心理解,其一家人一定以实际行动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最后,顾仕超副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以公开听证的方式,主动将办案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公开、公平、公正的态度,将有利于倒逼司法规范,提升检察人员办案水平,有利于案件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据悉,听证员的评议意见对案件处理提供了相当有分量的参考依据,案件处理结果将另行通知。
来源:平安法治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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