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人民群众防疫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具体工作要求,现将荆门市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服务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全程佩戴口罩

来访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勿随意摘脱口罩,拒不戴口罩者禁止进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在本院检察服务中心办事期间,应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信访事务办理完毕即行离开,不得在检察服务中心滞留。

二、请自觉接受检查

1.来院人员请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配合安检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实名登记,并如实报告是否去过高、中风险地区。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且健康码、行程码正常,方可进入检察服务中心。

2.无智能手机、无健康码应用条件的老年群体等,可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健康证明或有效通行证件等)并持相关医疗部门出具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过人工核验进入检察服务中心。

3.体温异常或健康码、行程码异常者(去过高、中风险地区),请自觉延迟来院,或采取其他方式信访。      

三、提倡其他途径反映诉求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避免感染风险,除必须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有关事项外,请优先通过以下途径反映诉求:

1.邮寄。请将控告申诉材料、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深圳大道(东)15号荆门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邮编448124。

2.登录网络。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控告申诉材料、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等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

3.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工作日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可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工作。

四、请遵守防疫规定

对故意隐瞒情况、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将依法移交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本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设施已经严格执行消毒防疫措施,可放心使用。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可能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为认真做好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请需申请办理阅卷等业务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前拔打案件管理办公室电话07242493911进行预约,在确保安全规范的前提下,灵活采取邮寄文书、线上办理等方式进行。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9月3日

来源:平安法治荆门

编辑:杉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