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7日,习近平主席在听取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2020年度述职报告时强调,香港由乱及治的重大转折,再次昭示了一个深刻道理,那就是要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必须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这是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事关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原则。2021年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继香港国安法出台之后中央治港又一重大举措,是“爱国者治港”方针作为“一国两制”核心要义的集中体现。
“爱国者治港”维系着“一国两制”的基本国策和原则
用“一国两制”方针解决香港回归问题,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创举,这一基本国策符合国家整体利益和香港同胞的根本福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国两制’的提出首先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国家统一”。在具体实践中,必须牢固树立“一国”意识,坚守“一国”原则。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权威、利用香港对内地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都是对“一国两制”底线的触碰,都是绝不能允许的。2020年6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就是一个合民情、顺民意、奠定香港繁荣稳定之基的重大举措。这次全国人大高票通过《决定》,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推动“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的坚定决心和历史担当,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
“爱国者治港”凝聚着“一国两制”的长期实践与总结
全国人大的《决定》进一步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从制度上保障“爱国爱港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1984年6月,邓小平就明确指出:“港人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近年来,一些反中乱港分子和本土激进分离势力,在美西方反华势力支持煽动下,利用现行选举制度漏洞进入特别行政区治理架构,肆无忌惮进行反中乱港活动,散布“港独”主张,抗拒中央管治,阻挠特区政府施政,甚至与外部敌对势力勾连,企图通过操控选举夺取管治权。这些行为和活动,严重损害香港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严重挑战宪法、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权威,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严重破坏香港社会大局稳定。香港社会出现的一些乱象表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的选举制度机制存在明显的漏洞和缺陷,为反中乱港势力夺取香港特别行政区管治权提供了可乘之机。港澳办负责人表示,“修例风波”演变为社会动乱,充分证明香港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治问题,而且不是有的人说的选举制度要不要民主,民主步伐快一点还是慢一点的问题,而是涉及夺权与反夺权、颠覆与反颠覆、渗透与反渗透的较量。总之,香港选举制度到了必须进行正本清源的时刻了。
落实“爱国者治港”是中央面对香港政治形势作出的正确决策
《决定》具有坚实的宪制基础。香港回归完成了香港宪制秩序的巨大转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法律渊源。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基本法律,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和政策,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法律化、制度化,为“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提供了法律保障。中央对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和基本法负有最大责任,对维护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负有最大责任。政治体制问题是中央事权,面对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出现的漏洞和风险,中央从宪制层面完善相关制度,是其权力和责任所在。
香港特区选举制度是香港特区政治体制的核心内容,制度的决定权在中央。《决定》的重点就是选举委员会的重新构建和增加赋权,以此扩大和保障香港社会各界均衡有序的政治参与。选举委员会将更加符合香港实际情况,具有更广泛代表性,更充分体现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选举委员会的组成由原来的四大界别扩大到五大界别,人数由1200人增加到1500人,职能除了继续选举行政长官人选,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外,还将选举产生较大比例的立法会议员,以及提名立法会议员的候选人。
“爱国者治港”符合各国公认的基本政治伦理
环顾世界,无论在哪个国家,效忠自己的祖国都是公职人员以及竞选公职的人必须遵守的基本政治伦理;无论在什么地区,竞选公职的人都要努力通过各种方式展示自己的爱国之心。这种要求不是香港独有,而是全球范围内普遍适用的规则。在美国,每到大选年,政治人物参选公职都要面对民众和媒体严苛的责问,新当选或连任的国会议员必须宣誓,英国早在1868年就通过《承诺宣誓法》,规定民选的下议院议员必须先宣誓效忠英王,才能履行职务。德国和法国都对公职人员宣誓效忠祖国有着严格的规定。
2020年11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因宣扬或者支持“港独”主张、拒绝承认国家对香港拥有并行使主权、寻求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等行为,不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一经依法认定,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随后,香港特区政府宣布梁继昌、郭荣铿、杨岳桥、郭家麒4人,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
《决定》中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由该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确认选委会委员候选人、行政长官候选人、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资格,这是落实“爱国者治港”的重要制度保障。目的是要把反中乱港分子排除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管治架构之外,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立法会议员、选委会委员都是由真正的爱国者担任,确保香港的管治权牢牢掌握在爱国者手中。
“爱国者治港”表达了香港人民长期以来的爱国爱港诉求
1925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香港工人和广州工人联合反抗帝国主义的压迫,爆发了省港大罢工。在抗日战争期间,香港人民和祖国同命运、共呼吸,为全国人民抗战提供大力支持。改革开放以来,香港同胞一直积极参与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香港同胞爱国爱港、自强不息、拼搏向上、灵活应变的精神,是香港成功的关键所在。绝大多数香港市民,都希望见到由爱国爱港人士治港,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着力解决各种社会、经济、民生问题。
香港是一个多元社会,对一些具体问题存在不同意见甚至重大分歧并不奇怪,但如果陷入“泛政治化”的旋涡,人为制造对立、对抗,就会严重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当前,香港社会在经济发展面临不少挑战,传统优势相对减弱,新的经济增长点尚未形成,住房等民生问题比较突出。解决这些问题,满足香港居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继续推动香港各项事业向前发展,归根到底要坚守方向、踩实步伐,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落实由“爱国者治港”这一核心要义。
香港完善选举制度之后,特别行政区政府与社会各界人士将有条件集中精力抓经济、谋发展,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与内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共同创造一个让香港市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际战略研究院一国两制与国家统一研究所所长、教授〕
来源:学习时报
编辑:郑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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